[发明专利]电动汽车车架有效
申请号: | 201811645879.X | 申请日: | 201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111391922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2-01 |
发明(设计)人: | 马广;王志平;王毅;王蒙;许晓楠;朱景鑫;孙喜冬;邢俊涛;田圆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2D21/11 | 分类号: | B62D21/11;B62D21/02;B62D21/15;B62D21/09;B62D25/08;B60R19/34;B60K1/04 |
代理公司: | 石家庄旭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3126 | 代理人: | 张会强 |
地址: | 071000 河***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汽车 车架 | ||
1.一种电动汽车车架,包括分置于两侧的纵梁(1),以及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的前部、中部和后部分别布置的前端结构、中部结构与后端结构,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端结构包括前减震器塔总成,具有安装框架(501)的水箱安装总成(5),靠近于所述安装框架(501)连接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之间的前横梁,以及固定连接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端部的前防撞梁总成,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上分别设置的前悬架安装总成;
所述中部结构包括连接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之间的横梁结构,且所述横梁结构被设置为由通过连接部与两侧的所述纵梁(1)固定连接的动力电池包壳体(13)构成;
所述后端结构包括后减震器塔总成,连接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之间的后横梁(14),以及固定连接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端部的后防撞梁总成,和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上分别设置的后悬架安装总成;
所述电动汽车车架还包括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上分别设置的若干悬置安装支架(8),并于各所述悬置安装支架(8)中装设有悬置(12),且于所述前端结构和所述后端结构内还设有具有相对布置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上的电机安装支架(9)的电机安装总成,两侧的所述电机安装支架(9)构成电机与两侧纵梁(1)间的连接,使所述电机的电机壳体构成连接在两侧所述纵梁(1)之间的横梁;
所述前减震器塔总成包括相对布置于两侧的所述纵梁(1)上的两个前减震器塔(3),所述前减震器塔(3)包括减震器塔本体,所述减震器塔本体具有由截面呈“U”字形的第一主体(301)、与固连于所述第一主体(301)顶端的第二主体(302)构成的本体支架,以及罩扣于所述本体支架顶部的安装支架(304);
所述安装框架(501)和所述纵梁(1)之间设有具有溃缩梁(605)的传力结构,所述传力结构还具有与所述溃缩梁(605)的另一端相连的所述前减震器塔(3),以及相对于所述溃缩梁(605)、位于所述前减震器塔(3)另一侧的其一所述悬置安装支架(8),于所述前减震器塔(3)内,对应于两侧的所述溃缩梁(605)与所述悬置(12)安装座设有传力加强支架(306);
所述传力加强支架(306)的截面被构造成具有交替设置的凸起部(3061)与凹入部(3062),所述凸起部(3061)与所述凹入部(3062)平行设置,并均沿车辆纵梁(1)的长度方向延伸,并于所述第一主体(301)的敞口处固连有覆盖在所述传力加强支架(306)上的本体支架加强板(30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汽车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框架(501)的底部与两侧的纵梁(1)相连,并于所述安装框架(501)上设有水箱安装点;且所述前悬架安装总成至少包括有摆臂安装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动汽车车架,其特征在于:于两侧的所述前减震器塔(3)的顶部之间连接有前减震器加强支架(7)。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汽车车架,其特征在于:于所述第一主体(301)和所述第二主体(302)间围构形成有通孔,并于所述第一主体(301)的底端形成有半轴通道(3011),所述安装支架(304)与所述第一主体(301)和所述第二主体(302)间固连,并于所述安装支架(304)上构造有与所述通孔贯通的减震器过孔、和位于所述减震器过孔一侧的减震器安装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汽车车架,其特征在于:于所述本体支架内嵌装有本体加强支架(305),所述本体加强支架(305)与所述第一主体(301)及所述第二主体(302)分别固连,并于所述本体加强支架(305)上对应于所述减震器过孔设有加强支架过孔。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动汽车车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支架加强板(303)沿所述第一主体(301)高度方向延伸设置,并对应于所述半轴通道(3011),于所述本体支架加强板(303)上构造有半轴过孔(3031)。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1645879.X/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