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卷筒切割一体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114887.0 | 申请日: | 2018-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80045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26 |
发明(设计)人: | 许恒斯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东顺德新见业汽车配件实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1D5/12 | 分类号: | B21D5/12;B21D43/28 |
代理公司: | 中山市铭洋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6 | 代理人: | 邹常友 |
地址: | 528300 广东省佛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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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压柱 卷筒机构 卷筒 片料 切割 圆弧形凹口 切割机构 送料机构 一体装置 复位 缸体 压紧 本实用新型 三次挤压 生产效率 一次挤压 一站式 校对 侧面 配合 | ||
1.一种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包括送料机构(2)和卷筒机构,所述送料机构(2)与卷筒机构之间设有切割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机构包括第一压柱(11),所述第一压柱(11)的底部设有与第一压柱(11)侧面对应的圆弧形凹口(14),第一压柱(11)通过第一缸体(31)向圆弧形凹口(14)压紧或者复位,其通过压紧完成对片料(5)的一次挤压,通过复位完成卷筒工序,所述卷筒机构还包括用于对片料(5)进行二次、三次挤压的第二压柱(12)和第三压柱(13),所述第二、三压柱分别通过第二缸体(32)和第三缸体(33)伸长或者复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压柱(12)的中心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为20度-60度,所述第三压柱(13)的中心线与水平线的夹角为90度-120度。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卷筒机构还包括限位凸台(1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通过第四缸体(34)作上下往复运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压柱(11)上设有推座(15),所述推座(15)与第一压柱(11)可活动连接,推座(15)通过第五缸体(35)沿第一压柱(11)方向推进或者复位。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卷筒切割一体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机构包括切刀(41),所述切刀(41)上设有用于切割出片料(5)装配部的凹刃口(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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