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有效
申请号: | 201820189746.5 | 申请日: | 2018-0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1418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1-23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米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10H1/36 | 分类号: | G10H1/36;E04H1/12;H04N5/76;G10K11/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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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演播室 盖子 供暖装置 录音录像 娱乐 换气扇 彩灯 本实用新型 液晶显示屏 顶端设置 隔音功能 两端设置 箱体内部 娱乐设备 内表壁 底面 嵌接 舞台 | ||
1.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包括箱体(2),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2)的顶端设置有盖子(1),所述盖子(1)底面的两端设置有换气扇(17)和供暖装置(15),所述盖子(1)底面的中部设置有彩灯(16),所述换气扇(17)、供暖装置(15)和彩灯(16)均设置于箱体(2)的内部顶端,所述箱体(2)的正面开有门(5),所述箱体(2)背面的内表壁嵌接有液晶显示屏(6),所述箱体(2)内部的底面中端设置有跳舞台(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2)为矩形空心结构,所述箱体(2)的表壁由钢板(19)组装而成,所述钢板(19)的外表面覆盖有漆层(18),所述钢板(19)的内表面设置有隔音层(2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2)的底端固定连接有底座(4),所述底座(4)底面的四个拐角处设置有滚轮(3),所述滚轮(3)的外表面设置有制紧钮(14)。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6)顶端的一拐角处连接有录像机(11),所述录像机(11)的内部设置有录音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屏(6)底端的一拐角处设置有充电台(13),所述充电台(13)的中部嵌接有麦克风(12)。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练歌录音录像的多功能娱乐演播室,其特征在于:所述跳舞台(8)与液晶显示屏(6)之间的一端设置有点歌台(7),所述跳舞台(8)与门(5)之间设置有第一座椅(9)和第二座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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