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192221.7 | 申请日: | 2018-02-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791304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9-28 |
发明(设计)人: | 韩培志;惠康生;王秀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2C3/07 | 分类号: | A62C3/07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家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27 | 代理人: | 陈娟 |
地址: | 2225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固定件 灭火器固定装置 螺帽 固定板 灭火器 高度调节装置 底板 本实用新型 活动连接 夹紧装置 减震装置 伸缩杆 客车 侧壁 丝杠 活动连接有 底板顶部 高度调节 固定装置 交通器材 上端 卡接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包括底板和灭火器,底板底部设有减震装置,底板顶部设有伸缩杆和第一固定件,伸缩杆的上端设有固定板,固定板底部设有第二固定件,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上设有高度调节装置,高度调节装置包括第二连杆、丝杠和螺帽,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侧壁上活动连接有第二连杆,第二连杆的另一端活动连接在螺帽的侧壁上,螺帽与丝杠活动连接,固定板上设有夹紧装置,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可对固定装置进行高度调节,然后再通过调节夹紧装置来卡接不同规格的灭火器,而且通过设置减震装置,降低了对灭火器损坏的程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交通器材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近些年来,关于交通火灾的报道屡见不鲜,每年各中等以上城市发生的交通火灾都在几十起以上,而在高速公路地段发生火灾次数则更多,并且汽车火灾80%以上都造成车辆报废,甚至是车毁人亡。现在大部分的车辆上都强制要求携带车载灭火器,但是一般对灭火器的固定都异常简单,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容易对灭火器造成影响。
现有的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大多为单一规格的灭火器固定装置,不利于更换不同规格的灭火器,而且在客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会对灭火器造成一定的损坏,导致使用时受影响。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可对固定装置进行高度调节,然后再通过调节夹紧装置来卡接不同规格的灭火器,而且通过设置减震装置,降低了对灭火器损坏的程度。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客车用灭火器固定装置,包括底板和灭火器,所述底板底部设有减震装置,所述减震装置包括底座、第一弹簧、第二弹簧、滑杆、滑块、第一连杆和缓冲板,所述底板底部两侧通过所述第一弹簧与所述底座固定连接,所述底座内腔侧壁上设有所述滑杆,所述滑杆两端套设有所述第二弹簧,所述第二弹簧的一端与所述底座内腔侧壁固定连接,另一端与所述滑块固定连接,所述滑块与所述滑杆活动连接,所述滑块侧壁上活动连接有所述第一连杆,所述第一连杆的另一端与所述缓冲板侧壁底端活动连接,所述缓冲板的上端与所述底板底部固定连接,所述底板顶部设有伸缩杆和第一固定件,所述伸缩杆的上端设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底部设有第二固定件,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上设有高度调节装置,所述高度调节装置包括第二连杆、丝杠和螺帽,所述第一固定件和所述第二固定件侧壁上活动连接有所述第二连杆,所述第二连杆的另一端活动连接在所述螺帽的侧壁上,所述螺帽与所述丝杠活动连接,所述固定板上设有夹紧装置,所述夹紧装置包括螺杆、导向杆、第三弹簧和夹板,所述导向杆两端固定连接在所述固定板上,所述导向杆上套设有所述第三弹簧,所述第三弹簧的两端与所述夹板固定连接,所述夹板与所述导向杆活动连接,所述夹板上设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与所述螺杆通过轴承活动连接,所述螺杆另一端贯穿所述固定板且所述螺杆与所述固定板活动连接,所述灭火器上端卡接在所述夹板上且所述灭火器底部抵接在所述底板上。
优选的,所述缓冲板卡接在所述底座内腔中。
优选的,所述丝杠两端螺纹旋向相反设置,所述丝杠中间设有旋转套。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为矩形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设有与所述螺杆相配合的螺纹孔。
优选的,所述夹板为橡胶材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通过底座设置有减震弹簧,当客车行驶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程度的振动,底板底部两侧会挤压第一弹簧,挤压第一弹簧的同时,由于缓冲板卡接在底座内腔中,缓冲板向下移动,缓冲板会挤压第一连杆,第一连杆会推动滑块在滑杆上向两侧滑动,滑块向两侧滑动的同时会挤压第二弹簧,随着底板的不断震动,缓冲板会往复挤压第一弹簧和第一连杆,从而达到了减震的效果,降低了灭火器在客车行驶过程中由于受到不同程度的振动产生的损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未经连云港市天意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192221.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适用于小型火点的灭火无人机
- 下一篇:一种方便且实用的车载灭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