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吸尘器的吸头和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0215526.5 | 申请日: | 2018-0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959564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8 |
发明(设计)人: | 克里斯泰勒·菲利普;让-达米安·维维耶;阿德里安·赞尼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9/04 | 分类号: | A47L9/04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李强;段晓玲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法国;F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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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底座 吸尘器 叉状件 吸头 下表面 本实用新型 操纵杆 连接套筒 空腔 套筒 横向轴线 角度倾斜 空腔连通 枢转连接 配备 缩回 向后 压载 致动 锁定 | ||
1.一种吸尘器的吸头,包括:底座(5),所述底座配备有下表面(15)和空腔(55),所述空腔通到该下表面;至少一个刷;连接套筒(2),所述连接套筒构造成与所述空腔连通;以及叉状件(3),所述叉状件布置在所述底座与所述套筒之间并围绕横向轴线相对于所述底座和所述套筒枢转连接地安装,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头包括机构(21)和操纵杆(20),所述操纵杆构造成根据至少一个位置致动所述机构,在该位置中,通过所述叉状件(3)相对于所述底座(5)锁定,至少一个刷被保持从所述下表面(15)缩回,并且所述叉状件(3)构造成压载所述底座(5),以迫使所述底座由于固定而向后按照10°到11°的倾斜角度(α2)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头,其中,所述倾斜角度(α2)一方面由待清洁表面限定并且另一方面由在所述底座(5)的下表面(15)上的前部(15a)限定。
3.根据权利要求1至2中任一项所述的吸尘器的吸头,其中,所述操纵杆构造成根据三个位置致动所述机构,所述机构构造成:
-在第一位置处,通过使所述叉状件(3)相对于所述底座(5)枢转,使所述至少一个刷下降并将其定位成从所述下表面(15)伸出;
-在第二位置处,通过使所述叉状件(3)相对于所述底座(5)枢转,使所述至少一个刷上升并将其定位成从所述下表面(15)缩回;
-在第三位置处,通过将所述叉状件(3)相对于所述底座(5)锁定,将所述至少一个刷保持从所述下表面(15)缩回。
4.一种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配备有包括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特征的吸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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