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能够采集深度图像的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20217103.7 | 申请日: | 2018-02-07 |
公开(公告)号: | CN207802056U | 公开(公告)日: | 2018-08-31 |
发明(设计)人: | 黄源浩;肖振中;钟亮洪;梅小露;许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奥比中光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N5/225;H04N5/232 |
代理公司: | 深圳新创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23 | 代理人: | 江耀纯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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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深度图像 移动终端 采集模组 投影模组 本实用新型 采集 应用处理器 远距离物体 高分辨率 人脸识别 深度测量 深度相机 人脸 显示屏 背面 应用 | ||
1.一种能够采集深度图像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设置在正面的显示屏、第一投影模组及第一采集模组;
设置在背面的第二投影模组及第二采集模组;
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一采集模组用于获取所述移动终端正面物体的第一深度图像;
所述第二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二采集模组用于获取所述移动终端背面物体的第二深度图像;
应用处理器,处理所述第一深度图像和/或所述第二深度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一采集模组组成第一结构光深度相机;所述第二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二采集模组组成第二结构光深度相机。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与所第一采集模组之间的第一基线距离小于所述第二投影模组与所述第二采集模组之间的第二基线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一采集模组组成第一结构光深度相机;所述第二投影模组及所述第二采集模组组成第一TOF深度相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与所述第一采集模组之间的第一基线方向与所述移动终端的水平方向一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采集模组包括第一图像传感器,所述第一图像传感器的短轴方向与所述第一基线方向一致,即所述第一图像传感器的长宽方向与所述显示屏的长宽方向一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投影模组与所述第二采集模组之间的第二基线方向与所述移动终端的竖直方向一致。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采集模组包括第二图像传感器,所述第二图像传感器的长轴方向与所述第二基线方向一致,即所述第二图像传感器的长宽方向与所述显示屏的长宽方向一致。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和第二投影模组的投影区域要足够大,以在测量范围所在的区域内分别足以覆盖所述第一采集模组和第二采集模组的视场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和第二投影模组的投影区域沿基线方向的长度要分别大于所述第一采集模组和第二采集模组的视场区域沿基线方向的长度;或者,所述第一投影模组和第二投影模组的投影区域沿基线方向的投影夹角要分别大于所述第一采集模组和第二采集模组的视场区域沿基线方向的夹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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