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脱附解吸气处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0344064.7 | 申请日: | 2018-03-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220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何琳娜;黄玉才;叶帆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沃太斯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C5/06 | 分类号: | F17C5/06;F23G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308 | 代理人: | 秦力军 |
地址: | 100023 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未***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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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不凝气 储罐 解吸气 脱附 流量计 本实用新型 处理装置 污染物 废气治理技术 空气压缩机 能源再利用 压力变送器 自动切换阀 燃烧处理 压缩机 阻火器 厂区 启闭 加压 废气 尾气 锅炉 储存 火炬 污染 | ||
本实用新型属于废气治理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脱附解吸气处理装置,将废气脱附解吸气通过压缩机加压,储存到不凝气储罐,由压力变送器控制自动切换阀的启闭,通过管道将不凝气引到附近的火炬或锅炉进行燃烧处理。设置有:不凝气储罐;空气压缩机通过管道与所述不凝气储罐连接;所述不凝气储罐通过管道与流量计连接;所述流量计通过管道与阻火器连接。本实用新型不会造成污染物累积,不会扩大污染范围,有条件的厂区还能综合利用尾气中污染物的热值,实现能源再利用。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废气治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脱附解吸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1)排放到吸附塔前端再进行吸附,造成废气装置处理效率低,尾气不达标的现象;
(2)解吸尾气引入下水道或污水系统,没有降解污染物,扩大了恶臭污染范围。
针对上述问题(1):活性炭吸附技术以往多用在油气回收领域,如加油站油气回收,《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规定的油气排放限值为25g/m3;活性炭吸附、活性碳纤维吸附技术应用较广的另一个领域为溶剂回收,多数企业在应用中主要关注的是回收溶剂的价值,对尾气排放浓度关注比较少。所以项目设计中往往都是将解吸过程经过冷凝后剩余的不凝气引入吸附前端再吸附处理,对运行中该股废气对吸附系统尾气排放的影响也未受到大家关注。近几年,国家对大气污染管控越来越严格,发布了多项新的行业大气排放标准,以《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为例,非甲烷总烃排放限值为120mg/m3,苯 4mg/m3,甲苯15mg/m3,二甲苯20mg/m3,标准的严格程度远高于油气回收领域25g/m3的排放限值。因此当吸附技术用在石油化工行业尾气治理时,解吸不凝气的再吸附过程对装置处理效率的影响立刻凸显出来。不凝气中的污染物二次处理过程中,如果不改变冷凝温度,不凝气依然不能凝结,会继续在系统中循环,积累到一定程度后就无法被吸附并会随尾气排放,造成装置处理效率降低乃至排放不达标。
发现上述问题后,有企业提出将解吸不凝气排到下水道或通过管道通入污水处理池,也就是上述问题(2)的方法,该方法避免了不凝气在吸附系统中循环累积,但实际上没有降解污染物,反而扩大了污染范围造成了下水道安全隐患和污水池附近的大气污染。众所周知,厂区下水道管网基本是整个厂区贯通的,不凝气在下水道中并不能随着污水流到污水系统,而是在里面累积或从别的封闭不严的出口逸散出来,这个出口甚至有可能是办公区,而不凝气多是轻烃,属于易燃易爆气体,其结果是直接给整个厂区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另一种是通过管道将不凝气通入污水厂的污水池中,这种办法看似有效,但也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些不凝气基本上都不溶于水,即使通入水中,也会逸散出来造成周边空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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