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484994.2 | 申请日: | 2018-04-04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252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1 |
发明(设计)人: | 夏宪忠;张剑;高炎;仲丛宏;丁付革;陈翔;万立健;李云山;周志峰;苏满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C17/02 | 分类号: | G08C17/02;H04W4/14;H04B7/185;H04L29/08;H02J7/35 |
代理公司: | 上海思微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37 | 代理人: | 罗磊 |
地址: | 200136 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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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测数据 水运工程 本实用新型 传输系统 控制中心 岸基 离岸 网络信号覆盖 安全作业 监测设备 施工进程 施工效率 施工作业 数据传输 通信功能 网络信号 卫星传输 短报文 监测点 采集 监视 监测 分析 安全 | ||
1.一种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离岸监测点和在岸基控制中心,所述离岸监测点将监测设备采集的监测数据通过具备有短报文通信功能的卫星传输给在岸基控制中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岸监测点,包括:
监测设备,设置在水运工程环境中,用于采集监测数据;
数据存储器,用于存储所述监测设备采集的监测数据;
卫星数据发送器,与卫星建立通信连接,用于将所述数据存储器存储的监测数据发送至卫星。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离岸监测点还包括可充电电源,用于为所述监测设备、数据存储器和/或卫星数据发送器提供电源供给,所述可充电电源包括可充电电池组,以及为所述可充电电池组蓄能的太阳能充电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岸基控制中心,包括:
卫星数据接收器,与卫星建立通信连接,通过卫星接收所述离岸监测点的监测数据;
服务器,用于存储所述卫星数据接收器接收到的监测数据,并通过卫星与所述离岸监测点的监测设备建立远程连接,以对监测设备进行远程控制;
监视器,与服务器建立网络通信连接,用于向授权用户呈现所述服务器存储的离岸监测点的监测数据,以对监测数据进行监视和分析。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水运工程监测数据的传输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监视器通过所述服务器与所述离岸监测点的监测设备远程连接,以对监测设备进行远程控制以及监视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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