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通风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0509460.0 | 申请日: | 2018-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381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阮红正;唐光野;卢丙利 | 申请(专利权)人: | 倚世节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F7/06 | 分类号: | F24F7/06;F24F13/02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颖聪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浦东新***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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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开口 柜体 内腔 视窗 通风设备 本实用新型 通风间隙 工作腔 送风口 拉手 内部污染物 室内环境 前开口 前壁 扰流 溢出 敞开 | ||
1.一种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
柜体,具有内腔,所述内腔构成工作腔;
视窗,设于所述柜体的前壁,所述视窗能够沿所述柜体的高度方向打开以形成向室内环境敞开的前开口;
拉手,设于所述视窗背向所述内腔的一侧,所述拉手和所述视窗之间具有通风间隙,沿所述高度方向,所述通风间隙具有第一开口和第二开口,所述第一开口朝向所述工作腔设置,所述第一开口的横截面面积小于所述第二开口的横截面面积;
下送风口,设于所述柜体的下方,所述下送风口朝向所述内腔设置,以向所述工作腔内送风。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上送风口,设于所述柜体的上方且位于所述视窗背向所述内腔的一侧,所述上送风口朝向所述第二开口设置,以通过所述通风间隙向所述工作腔内送风。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所述通风间隙的两端分别具有第三开口和第四开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开口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至分别与所述第三开口和所述第四开口连通,所述第二开口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至分别与所述第三开口和所述第四开口连通。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由所述第二开口至所述第一开口的方向,所述通风间隙的横截面面积逐渐变小。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面向所述视窗的部分为内凹弧面。
7.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所述视窗的底部设有所述底座,所述底座面向所述拉手的部分为平面。
8.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所述视窗的底部设有所述底座,所述底座面向所述拉手的部分为平面和外凸弧面,所述外凸弧面朝向所述拉手外凸且位于所述底座的下方。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凸弧面相比于所述平面更靠近所述工作腔。
10.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所述视窗的底部设有所述底座,所述拉手面向所述底座的部分为平面,和/或所述底座面向所述拉手的部分为平面。
11.如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底座,所述视窗的底部设有所述底座,所述拉手面向所述底座的部分为呈角度设置的第一平面和第二平面,和/或所述底座面向所述拉手的部分为呈角度设置的第三平面和第四平面。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和所述视窗间隔设置,并通过至少一个连接部件连接,所述连接部件位于所述通风间隙。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手背向所述视窗的部分为外凸弧面。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下送风口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通风间隙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下送风口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等于所述通风间隙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所述通风间隙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等于所述视窗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
1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风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上送风口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通风间隙沿所述柜体的宽度方向延伸,所述上送风口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等于所述通风间隙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所述通风间隙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大于等于所述视窗在所述宽度方向的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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