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消费终端和消费信息管理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530815.4 | 申请日: | 2018-04-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80140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26 |
发明(设计)人: | 朱凤霞;张向东;杜光龙;张雨竹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霄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20/40 | 分类号: | G06Q20/40;G06Q20/20 |
代理公司: | 北京众合诚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6 | 代理人: | 赵娟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郑州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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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消费信息 消费终端 控制模块 指纹采集器 管理系统 获取装置 本实用新型 显示装置 支付装置 服务器 消费者身份信息 支付账号信息 通讯连接 支付方式 支付信息 后向 指纹 并发 授权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费终端和消费信息管理系统,其中消费信息管理系统,包括服务器和至少一个消费终端,所述服务器与各消费终端通讯连接;所述消费终端包括控制模块,控制模块连接有消费信息获取装置,消费信息获取装置用于获取用户的消费信息并发送给控制模块;所述控制模块还连接有支付装置和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用于显示用户的消费信息和/或支付信息,所述支付装置为指纹采集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在消费终端处设置有指纹采集器,当消费者通过消费信息获取装置获取消费信息,即可通过指纹采集器获取消费者身份信息和支付账号信息,并指纹被识别后向商家授权进行支付,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支付方式比较繁琐的问题。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消费终端和消费信息管理系统。
技术背景
随着社会的发展,包括通信技术的发展,智能终端的发展,物流的发展,人们消费意识的转变,现在人们几乎可以实现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去网购任何物品。比如,我们在淘宝或者京东上网购衣服,家具,我们可以通过各种APP购买生鲜蔬菜,我们可以通过滴滴或者优步网络约车,出租车,专车,快车等等。我们可以信用卡支付,可以支付宝支付,可以微信支付,等等。我们消费者在网上的任何一笔消费,服务提供平台都能够记录,然后基于这些数据进行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以便他们能够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提升用户体验。
然而,反观我们的线下消费,我们在超市,商场,酒店等等消费的时候,消费者能够拿到的是一些消费小票,这些小票可以供消费者进行消费信息核对,开具发票,或者要求售后服务等。但是,消费者一般会把这些小票丢弃,商户这边,除了一些大型的超市有自己的服务器,可以记录自己的销售记录,或者记录自己的会员的消费信息之外,其它的小型超市,饭店,小的店铺都没有相应的消费信息记录。并且,即使有的商户有消费信息记录,这些消费信息记录也是私密的,不会共享。这里有一些问题,第一,显然,这些纸质的小票,会消耗大量的纸张,消耗大量的木材,于环保不利,在通信技术和智能终端这么发达的今天,无纸化实现应该是必要和可行的;第二,消费者的消费信息没有被保存,这样消费者,可能一年在线下进行了很多消费,花了很多钱,但是,却不知道钱花在了什么地方,也就是没有记账;第三,虽然网络消费如火如荼,无处不在,但是,线下消费仍然占有很大的市场,消费者的消费数据也具有很大的挖掘和分析价值。如果没有线下消费数据,只有线上(网络)的消费数据,那么,这个数据是不完整的。大数据挖掘和分析的基础就是不完备的,影响数据分析的完整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目前,已经有一些技术,提供线下消费小票的电子化,比如,随手记,口袋记账,记一笔等,但是,这些应用程序,都是让用户手动输入消费金额、消费类型等信息,用户体验不好。还有一些模块和系统,可以把小票信息通过NFC等近距无线通信的方式传递给手机,或者通过二维码扫描的方式传递给手机,在消费小票的获取上方便性上有所提高,但是这些方式只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并不能够同时为消费者提供支付平台。这使得消费者需要分别进行支付和电子小票获取两个操作,也存在一定不方便性,用户体验还是不够好。
在移动支付方面,现在二维码支付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流行和普及的支付手段,但是,一方面,二维码支付需要用户掏出手机,打开支付软件,比如微信或者支付宝等,扫描二维码或者供商家扫描枪扫描,操作还是比较繁琐。并且,对于支付软件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而言,现状国家(中国)规定,静态贴纸二维码,一天的支付限额为50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支付软件扫描方式的应用。另外一方面,上述支付过程,只完成了支付,并没有同时,完成消费小票电子化。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消费终端和消费信息管理系统,用于解决现有技术中消费支付方式比较繁琐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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