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通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0571969.8 | 申请日: | 2018-04-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8209952U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07 |
发明(设计)人: | 潘运滨;汪逸群;刘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光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B7/185 | 分类号: | H04B7/185;H04B10/118 |
代理公司: |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33248 | 代理人: | 徐芙姗 |
地址: | 315000 浙江省宁波市高***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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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卫星 飞行器 终端设备 激光通信 通信系统 星间激光通信 本实用新型 激光链路 数据传输 地面站 空中数据传输 网络资源数据 设备间通信 卫星间通信 设备网络 通信连接 卫星接收 通信卫星 间通信 上传 传输 | ||
1.一种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多颗卫星,每颗卫星载有卫星间通信的星间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卫星与飞行器间通信的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以及卫星与地面站间通信的卫星-地面站激光通信终端设备;
所述多颗卫星之间基于星间激光通信终端设备通过激光链路实现通信;
所述卫星之间通过建立的激光链路进行卫星间的数据传输,所述数据传输至少包括卫星接收的飞行器相关数据以及地面上传的网络资源数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每颗卫星载有多台所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按照预定的通信阵列排列。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每颗卫星载有中央处理器;所述中央处理器用于控制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进行激光通信。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每颗卫星载有的中央处理器控制所述多台中的一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在某一时刻通过激光链路与一架飞行器的机载通信系统进行通信,为一架飞行器提供卫星通信服务。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所述多颗卫星处于同一轨道面,或者,所述多颗卫星中的第一数量的卫星处于第一轨道面,第二数量的卫星处于第二轨道面;
处于同一轨道面相邻的两颗卫星通过直接连接和\或中继连接的方式进行激光通信链路的连接;处于不同轨道面的卫星,至少有一对卫星通过直接连接和\或中继连接的激光链路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直接连接的方式为拉手直接连接的方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每颗卫星载有的预定数量的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组成每颗卫星对地张角的通信覆盖。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设置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俯视角度为大于0°小于卫星对地张角,则预定数量的具有对应大于0°小于卫星对地张角的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组成每颗卫星对地张角的通信覆盖;
或者,
设置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为卫星对地张角,则每一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均构成每颗卫星对地张角的通信覆盖。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
若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俯视角度均为卫星对地张角,则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按照任意排列方式在每颗卫星中进行排列布局;
若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俯视角度为大于0°小于卫星对地张角,则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按照第一预定排列方式在每颗卫星中进行排列布局;
若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的俯视角度包括大于0°小于卫星对地张角以及卫星对地张角,则所述多台卫星-飞行器激光通信终端设备按照第二预定排列方式在每颗卫星中进行混合排列布局。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通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卫星为低轨卫星;所述飞行器为固定翼飞机、直升飞机、航空气球、飞艇、无人机、临近空间飞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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