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终端显示屏组件及移动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17479.7 | 申请日: | 2018-04-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019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8 |
发明(设计)人: | 成蛟 | 申请(专利权)人: |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02 | 分类号: | H04M1/02;H04M1/18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黄威 |
地址: | 523860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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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终端显示屏 显示屏 透光盖板 密封圈 通孔 移动终端 组件包括 显示区 申请 贯穿 覆盖 | ||
1.一种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显示屏,具有在所述显示屏厚度方向上贯穿所述显示屏的第一通孔;
透光盖板,盖设在所述显示屏上,且所述透光盖板覆盖住所述第一通孔;
密封圈,设置在所述透光盖板上,且所述密封圈位于所述第一通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采用硅胶材料制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通过热压成型的方式固定在所述透光盖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通过胶水粘接在所述透光盖板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的自由末端至其连接端的宽度逐渐增加。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盖板通过光学胶固定在所述显示屏上,所述密封圈的高度大于等于所述光学胶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显示屏组件还包括光学器件,所述光学器件至少一部分设置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光学器件与所述密封圈接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器件包括摄像头模组,所述摄像头模组包括基座和镜头,所述镜头设置在所述基座上,所述镜头设置在所述第一通孔内,所述镜头的周缘与所述密封圈接触。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的外径大于所述镜头的外径。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的外径小于或等于所述镜头的外径。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模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基座上的连接电路。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密封圈采用泡棉材料制成。
13.一种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壳体和设置于所述壳体内的终端显示屏组件,所述终端显示屏组件为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终端显示屏组件。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显示屏组件为所述移动终端的副终端显示屏组件,所述移动终端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的主终端显示屏组件,所述主终端显示屏组件的显示区大于所述副终端显示屏组件的显示区,所述主终端显示屏组件和副终端显示屏组件分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相反面。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移动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终端显示屏组件为所述移动终端的主终端显示屏组件,所述移动终端包括设置在所述壳体上的副终端显示屏组件,所述主终端显示屏组件的显示区大于所述副终端显示屏组件的显示区,所述主终端显示屏组件和副终端显示屏组件分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相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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