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20920.7 | 申请日: | 2018-04-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932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8 |
发明(设计)人: | 周宇;王森;乔华;陶邦银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Q7/00 | 分类号: | B60Q7/00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4107 | 代理人: | 尹安 |
地址: | 321301 浙江省金***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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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池盒 三角警示牌 充电接口 可充电式 移动电源 锂电池 常亮 支架 可充电锂电池 外部移动电源 本实用新型 锂电池充电 被动反光 并联回路 放置支架 支架折叠 主动发光 回收 折叠 档位 铰接 连通 熄灭 | ||
1.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包括三角警示牌(1)和电池盒(2),所述三角警示牌(1)上设有LED灯(11),所述电池盒(2)内设有可充电锂电池(21),在所述电池盒(2)上设有给锂电池(21)充电的充电接口Ⅰ(22)和与外部移动电源连接的充电接口Ⅱ(23),所述锂电池(21)和所述充电接口Ⅱ(23)均通过导线与所述LED灯(11)连接,所述移动电源连接与所述充电接口Ⅱ(23)连通后,所述移动电源与所述锂电池(21)构成并联回路。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警示牌(1)内置LED灯的红色散光栅板,所述三角警示牌(1)上还设有反光层(12)和高醒目荧光面(13)。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盒(2)设置在三角警示牌(1)的底部,所述电池盒(2)的底部设有放置支架(3)的凹槽(24),所述支架(3)与所述电池盒(2)铰接,所述电池盒(2)内设有用于对折叠回收在凹槽(24)的支架进行固定的卡扣。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的一端通过万向节与所述电池盒(2)连接,所述支架(3)的另一端设有磁铁,所述支架(3)为伸缩支架。
5.如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3)布置在所述三角警示牌(1)两边,每一边的支架(3)均包括支架Ⅰ(31)和支架Ⅱ(32),所述支架Ⅰ(31)和支架Ⅱ(32)均与所述电池盒(2)铰接。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Ⅰ(31)和支架Ⅱ(32)展开后与地面构成三角形结构,所述支架Ⅰ(31)向所述三角警示牌(1)的前方伸展,所述支架Ⅱ(32)向所述三角警示牌(1)的后方伸展。
7.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警示牌(1)的面板由反光塑料材料制成,所述充电接口Ⅰ(22)和充电接口Ⅱ(23)均为USB接口。
8.如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警示牌(1)包括板Ⅰ(14)、板Ⅱ(15)和板Ⅲ(16),所述板Ⅱ(15)的一端与所述板Ⅰ(14)铰接,所述板Ⅱ(15)的另一端与所述板Ⅲ(16)铰接,所述板Ⅰ(14)远离板Ⅱ(15)的一端与所述板Ⅲ(16)远离板Ⅱ(15)的一端为可拆卸连接。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板Ⅰ(14)、所述板Ⅱ(15)、板Ⅲ(16)的长度相等。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充电式三角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盒(2)上设有开关(25),所述开关(25)设有三个档位分别控制LED灯(11)爆闪、常亮和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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