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市政施工用警示牌有效
申请号: | 201820666017.4 | 申请日: | 2018-05-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7948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15 |
发明(设计)人: | 李少华;苏林峰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崇德建设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9/688 | 分类号: | E01F9/688;E01F9/692;E01F9/623;E01F9/669;E01F9/681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14511 浙江省嘉兴***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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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警示板 警示牌 施工 本实用新型 道路护栏 市政 后车 提示 技术方案要点 可拆卸连接 施工警示牌 安全事件 方向排列 警示设备 行车安全 支架 背离 延伸 支撑 | ||
1.一种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包括警示板(1)以及用于支撑警示板(1)树立的支架(2),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板(1)可拆卸连接有多个次级警示板(3),所述警示板(1)设立于施工点前后侧,所述次级警示板(3)位于警示板(1)背离施工点一侧,且沿道路护栏延伸方向排列设置,所述次级警示板(3)连接于道路护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板(1)上开设有用于容纳次级警示板(3)的容纳槽(4),所述容纳槽(4)一侧开口。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次级警示板(3)上设置固定装置(5),所述固定装置(5)包括呈U状的固定夹(51),所述固定夹(51)夹持于道路护栏。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固定夹(51)夹持于道路护栏,所述次级警示板(3)朝向道路护栏上部或道路外侧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51)的开口内侧设置有抵触板(511),所述抵触板(511)具有弹性。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51)侧面连接有加强螺杆(52),所述加强螺杆(52)穿设固定夹(51),并延伸进入其U状的开口内侧,所述加强螺杆(52)螺纹连接于固定夹(51)。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5)和次级警示板(3)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市政施工用警示牌,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2)包括底板(21),所述底板(21)上开设有用于放置固定装置(5)的放置槽(211),所述放置槽(211)一侧开口,且盖合连接有与之契合的盖板(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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