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井下巷道坡度施工的便携式指示仪有效
申请号: | 201820755760.7 | 申请日: | 2018-05-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35006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08 |
发明(设计)人: | 刘新湘;张永龙;彭伦;吴志全;宋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1C9/00 | 分类号: | G01C9/00;G01C9/34 |
代理公司: | 甘肃省知识产权事务中心 62100 | 代理人: | 孙惠娜 |
地址: | 737103***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激光发射管 水平器 支架 井下巷道 指示仪 坡度 本实用新型 配合安装 巷道坡度 支架上部 夹角为 水准管 施工 测量 | ||
1.一种用于井下巷道坡度施工的便携式指示仪,其特征在于:包括基座(1)、支架(2)、激光发射管(4)、水平器,所述基座(1)上设置支架(2),所述支架(2)上部配合安装激光发射管(4),所述支架(2)内设置水平器,所述激光发射管(4)与基座(1)之间的夹角和所测量的巷道坡度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相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用于井下巷道坡度施工的便携式指示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器为长水准管(3)。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用于井下巷道坡度施工的便携式指示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发射管(4)与基座(1)之间的夹角为3度或5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755760.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