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67494.4 | 申请日: | 2018-06-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63359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2 |
发明(设计)人: | 沈海岑;方永红;庄杨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绿化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H1/12 | 分类号: | E04H1/12;B05B13/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嘉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谭英强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管 冷气喷口 烟雾喷口 景观 屋顶结构 烟雾 正六边形 投影 美观 随意组合 上端部 下端部 制造 灵活 保证 | ||
1.一种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包括立管以及设置在立管顶部的屋顶结构,所述立管的上端部设有烟雾喷口,所述立管的下端部设有冷气喷口,连接所述烟雾喷口和冷气喷口的管道均隐藏在立管内部,所述屋顶结构在水平面上的投影为正六边形。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烟雾喷口和冷气喷口的数量均为两个且对称的设置在立管两侧。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屋顶结构为由若干根第一钢管和若干根第二钢管焊接成一体的顶面骨架,所述第一钢管位于顶面骨架的六条边上,所述第二钢管位于顶面骨架的六个角与立管顶部之间的连线上,第二钢管斜向上汇集在立管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面骨架的下部设有支撑骨架,所述支撑骨架包括焊接在顶面骨架的六个角与立管之间的第三钢管,所述第三钢管位于第二钢管的正下方,所述第三钢管斜向下汇集在立管上,相邻的所述第三钢管的中点处焊接有第四钢管。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环绕所述立管设有骨架肋板,所述第二钢管和第三钢管焊接固定在骨架肋板上。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顶面骨架上铺设有六块呈等腰三角形的亚克力板。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亚克力板通过自攻螺钉实现锁紧固定,相邻的亚克力板在搭接处填充有双面胶条,在搭接处的上部设有压在两块亚克力板上的铝压条,所述自攻螺钉依次穿过铝压条和双面胶条后锁止在第二钢管上,所述自攻螺钉的头部与铝压条的贴合处设有硅酮密封胶。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骨架上铺设有呈等腰三角形的钢化夹胶玻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制造烟雾的景观台,其特征在于:相邻的钢化夹胶玻璃在搭接处填充有硅酮密封胶,在搭接处的下部设有铝压条,所述铝压条的两端部与钢化夹胶玻璃之间均设有双面胶条,两双面胶条之间填充有硅酮结构胶和泡沫填充条,所述铝压条搭接在第三钢管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市绿化公司,未经广州市绿化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0967494.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模块化核磁屏蔽体
- 下一篇:一种具有防盗功能且方便更换价目表的移动售货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