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0986293.9 | 申请日: | 2018-06-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8860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12 |
发明(设计)人: | 谭章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黑萤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27/22 | 分类号: | G02B27/22;G09F19/12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郭彩红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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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设备 展示台 上基台 下基台 同轴圆柱体 显示屏 玻璃 本实用新型 空间利用率 显示屏显示 半椭圆形 横向显示 立体空间 平面玻璃 平行设置 填充 图像 | ||
1.一种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所述展示台包括上基台、下基台、显示设备及幻象玻璃;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的显示屏平行设置于上基台或下基台,显示屏为圆形,与上基台和下基台为同轴圆柱体;所述幻象玻璃为平面玻璃,成半椭圆形,设置于上基台和下基台之间,与所述显示设备的显示屏成45度夹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屏为OLED显示屏。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幻象玻璃包括相对设置的两面平面玻璃。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幻象玻璃为单面平面玻璃。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设备为显示器或投影仪。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透明保护罩,所述透明保护罩为圆柱体,与所述上基台和下基台成同轴圆柱体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侧面支撑结构,设置于两片幻象玻璃的侧面,对幻象成像装置进行支撑。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保护罩在靠近显示设备一端3mm到7mm设置为黑色不透明部。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侧面支撑结构为不透明材料。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佩珀尔幻象装置展示台显示设备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明保护罩成圆柱体紧密包裹在幻象成像装置的外围,与上下基台为同轴圆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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