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014790.9 | 申请日: | 2018-06-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859776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15 |
发明(设计)人: | 姚建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湖州市精神病院) |
主分类号: | A41D19/015 | 分类号: | A41D19/015 |
代理公司: | 杭州千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46 | 代理人: | 赵卫康 |
地址: | 313000 浙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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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开口 吸痰管 拉绳 一次性吸痰管 本实用新型 辅助装置 收缩结构 保护罩 包边 手区 手套 安全处理 开口方向 内腔 腔内 吸痰 医护 伸出 | ||
1.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包括辅助吸痰管并清理吸痰管的手套(1),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套(1)包括具有第一开口(111)的手区(11)和能够将所述第一开口(111)收紧的收缩结构(12),所述收缩结构(12)包括设置在所述第一开口(111)上并具有内腔(1211)的包边(121)和设置在所述内腔(1211)内的拉绳(122),所述包边(121)至少具有一个第二开口(1212),所述拉绳(122)的数量与所述第二开口(1212)的数量相同,同一所述拉绳(122)的两端从同一所述第二开口(1212)伸出,所述手区(11)的外表面设有保护罩(4),所述保护罩(4)具有第三开口(41),所述第三开口(41)与第一开口(111)的开口方向一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开口(1212)具有两个,且所述第二开口(1212)在所述包边(121)上相对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绳(122)的两端相连并连接有拉环(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拉环(3)的直径大于所述第二开口(1212)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区(11)包括手指部(112)和手腕部(11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指部(112)外表面设有防滑凸起。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罩(4)设置在手腕部(113)。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护罩(4)的内表面和/或外表面在所述第三开口(41)朝向平行的方向上设有多个加强筋(4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边(121)相对端的距离由靠近所述手区(11)到远离所述手区(11)逐渐变大。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吸痰管使用的辅助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包边(121)的外侧设有双面胶贴(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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