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有效
申请号: | 201821034956.3 | 申请日: | 2018-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86340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2 |
发明(设计)人: | 周威力;冷彪 | 申请(专利权)人: |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04B39/00 | 分类号: | F04B39/00;F04B39/12 |
代理公司: | 长春吉大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2201 | 代理人: | 张岩 |
地址: | 130000 吉林省长春*** | 国省代码: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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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空气压缩机 本实用新型 共振腔 带孔 消音 缸盖 出气腔 螺塞 小孔 缸盖结构 声波频率 直径变化 进气腔 噪音 消耗 |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其内部设有出气腔和进气腔;所述出气腔内设有多个由共振腔和带孔螺塞构成的亥姆霍兹共振腔,带孔螺塞设置在共振腔上,且带孔螺塞上设有一个小孔,小孔的直径变化能够使消耗的声波频率范围更大。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结构简单,便于推广应用。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噪音可降至69dB。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电动汽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适用于气压制动的活塞式电动空气压缩机。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的电动汽车越来越多,其中采用气压制动的商用车也占了相当一部分比例。这些车辆使用电动空气压缩机作为其制动系统及其他用气系统的供能装置。未采取消音措施的电动空气压缩机在运行时噪音可达82dB以上。由于电动汽车没有发动机,整车运行比较安静,所以电动空气压缩机在运行时的噪音显得尤为突出,影响整车的乘坐舒适性。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时的噪音来源主要有进气噪声、排气噪声和机械部件的振动噪声。现有技术的电动空气压缩机在电动空气压缩机进气管处设置进气消声器以降低进气噪声,提高机械部件的加工精度来降低振动噪声,但是针对排气噪声尚无有效的消音措施。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其针对排气噪声,进一步降低了电动空气压缩机运行时的噪声,满足新能源汽车的使用要求。
本实用新型的目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其内部设有出气腔3和进气腔4;
所述出气腔3内设有多个由共振腔7和带孔螺塞6构成的亥姆霍兹共振腔1,带孔螺塞6设置在共振腔7上,且带孔螺塞6上设有一个小孔2,小孔2的直径变化能够使消耗的声波频率范围更大。
所述亥姆霍兹共振腔1的数量为大于一个。
所述亥姆霍兹共振腔1为内部为硬表面的封闭体,连接一条颈状的狭窄通道,以便声波通过狭窄通道进入封闭体内。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结构简单,便于推广应用。通过采用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噪音可降至69dB。
附图说明
图1为亥姆霍兹共振腔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优选实施例的缸盖示意图;
图中:1.亥姆霍兹共振腔 2.小孔 3.出气腔 4.进气腔 5.出气口 6.带孔螺塞 7.共振腔;8.进气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需要说明的是,附图仅为示例性说明,并未按照严格比例绘制,而且其中可能有为描述便利而进行的局部放大,对于公知部分结构也有一定缺省。在下面的详细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性实施例。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对所描述的实施例进行修改。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如图1所示,亥姆霍兹共振腔1是一个内部为硬表面的封闭体,连接一条颈状的狭窄通道,以便声波通过狭窄通道进入封闭体内。孔颈空气柱由于共振而激烈运动,消耗声波能量。亥姆霍兹共振腔可消耗特定频率范围内的声波。消耗声波的频率范围由共振腔体积、孔颈直径、孔颈长度以及声速决定。
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内分为进气腔4和出气腔3,在出气腔3内有若干共振腔7,共振腔7上设置有带孔螺塞6,带孔螺塞6上有一个小孔2。共振腔7和带孔螺塞6共同组成亥姆霍兹共振腔1。可通过采用不同小孔直径的带孔螺塞6来使消耗的声波频率范围更大。本实用新型电动空气压缩机消音缸盖上还设有出气口5和进气口8.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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