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24655.X | 申请日: | 2018-07-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6295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2-05 |
发明(设计)人: | 郭渊南 | 申请(专利权)人: | 温州点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温州名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58 | 代理人: | 陈加利 |
地址: | 325000 ***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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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计时电路 发光组件 雾化器 发光件 壳体 本实用新型 电源装置 电连接 电子烟 时长 抽烟 吸烟 提示 供电 时长控制 触发 次烟 点亮 记录 | ||
1.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包括壳体(1),所述的壳体(1)设置有雾化器(2)及用于给所述的雾化器(2)供电的电源装置(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设置有计时电路以及发光组件(41),所述的电源装置(3)分别为计时电路及发光组件(41)供电;
所述的计时电路与雾化器(2)电连接,用于记录雾化器(2)被触发的时长;
所述的发光组件(41)与计时电路电连接,所述的发光组件(41)包括分别对应不同所述的时长的多个发光件,所述的计时电路根据所述的时长控制对应的各发光件逐次点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组件(41)罩设有遮光板(42),所述的遮光板(42)于发光组件(41)的出光侧开设有至少一个从外界可观察的透光区(42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组件(41)与遮光板(42)之间设置有可柔和光线的导光板(43)。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壳体(1)内设置有电路板(5),所述的电路板(5)的两侧分别凸出设置有侧板(51),各所述的侧板(51)分别设有所述的发光组件(41),所述的遮光板(42)的内侧开设有卡槽(422)且该卡槽(422)与侧板(51)构成卡配,所述的壳体(1)与遮光板(42)的外侧相抵并构成遮光板(42)的径向限位,且所述的壳体(1)开设供透光区(421)露出的通孔,所述的通孔盖设有用于透光的透光板(4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件的数量为四个,并依次对应每一次吸烟时间的0.5秒、1秒、1.5秒以及2秒。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计时电路包括一单片机(9),所述的单片机(9)内置定时器,所述的单片机(9)的使能端分别与各发光件连接,并用于控制各发光件的点亮。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可提示抽烟时间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雾化器(2)与壳体(1)可拆卸连接,所述的雾化器(2)开设有进气孔(61),所述的壳体(1)固定设置有与进气孔(61)的位置相对应并朝向进气孔(61)的进气道(62),所述的进气道(62)可与进气孔(61)实现输气连接,所述的壳体(1)内固定设置有与单片机(9)的使能端相连接的咪头开关(7),所述的咪头开关(7)与进气道(62)连通,所述的壳体(1)开设有将咪头开关(7)与外界输气连通的咪头开关进气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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