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43199.3 | 申请日: | 2018-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70392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5 |
发明(设计)人: | 赵飞翔;马宏楠;申献江;李艳;李云飞;王鹤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7/10;F23G5/04;F23G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舒畅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农林废弃物 热解气化室 生活垃圾 协同处理 燃烧器 本实用新型 装置及系统 可燃气体 热解 环境工程技术 农村生活垃圾 农村生活 农民群众 协同装置 有效促进 燃烧 节约 能源 威胁 | ||
1.一种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热解气化室、燃烧器和第二热解气化室,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与所述燃烧器相连通,所述燃烧器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内部,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用于热解生活垃圾并产生可燃气体,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通过燃烧器燃烧可燃气体产生的热量热解农林废弃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设置有生活垃圾入口、气化剂入口、气化残渣出口和可燃气出口,所述生活垃圾入口和所述可燃气出口均设置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的顶部,所述气化剂入口和所述气化残渣出口均设置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设置有可燃气入口、助燃气入口和烟气出口,所述可燃气入口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相连通,所述可燃气入口和所述助燃气入口均设置于所述燃烧器的底部,所述烟气出口设置于所述燃烧器的顶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器为U型燃烧器,且所述燃烧器的数量为多个,多个燃烧器分别通过管路分流器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包括农林废弃物入口、生物炭出口和热解气出口,所述农林废弃物入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顶部,所述生物炭出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底部,所述热解气出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顶部。
6.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残渣储存箱,所述残渣储存箱用于储存第一热解气化室排出的气化残渣。
7.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生物炭储罐,所述生物炭储罐用于储存从第二热解气化室排出的生物炭。
8.根据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热解气储罐,所述热解气储罐用于储存从第二热解气化室排出的热解气。
9.一种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和生活垃圾烘干机,所述生活垃圾烘干机用于烘干生活垃圾。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热解气纯化装置,所述热解气纯化装置用于将第二热解气化室产生的热解气进行纯化分离。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143199.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蓄热式热力焚烧炉
- 下一篇:一种有机垃圾快速热分解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