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143237.5 | 申请日: | 2018-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43177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5 |
发明(设计)人: | 赵飞翔;申献江;马宏楠;李艳;李云飞;王鹤立 | 申请(专利权)人: | 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G5/027 | 分类号: | F23G5/027;F23G7/10;F23G5/04;F23G5/44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志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1 | 代理人: | 舒畅 |
地址: | 102200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农林废弃物 热解气化室 生活垃圾 协同处理 燃烧室 装置及系统 可燃气体 热解 环境工程技术 农村生活垃圾 本实用新型 农村生活 农民群众 有效促进 燃烧 节约 能源 威胁 | ||
1.一种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热解气化室、燃烧室和第二热解气化室,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与所述燃烧室相连通,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设置于所述燃烧室的内部,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用于热解生活垃圾并产生可燃气体,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通过燃烧室燃烧可燃气体产生的热量热解农林废弃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设置有生活垃圾入口、气化剂入口、灰渣出口和可燃气出口,所述生活垃圾入口和所述可燃气出口均设置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的顶部,所述气化剂入口和所述灰渣出口均设置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的底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灰渣锁斗,所述灰渣锁斗设置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的下方,所述灰渣锁斗的顶部通过所述灰渣出口与所述第一热解气化室相连通,所述灰渣锁斗的底部设置有残渣出口。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设置有农林废弃物入口和生物炭出口,所述农林废弃物入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顶部,所述生物炭出口设置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外壁设置有螺旋导流板,所述螺旋导流板设置于燃烧室的内部。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燃烧室设置有可燃气入口、助燃气入口和烟气出口,所述可燃气入口和所述助燃气入口均设置于所述燃烧室的底部,所述烟气出口设置于所述燃烧室的顶部。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热解气化室的中部设置有热解气出口,所述热解气出口用于将农林废弃物热解后产生的热解气排出第二热解气化室。
8.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残渣储存箱,所述残渣储存箱用于盛放生活垃圾热解后的残渣。
9.根据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热解气储罐和生物炭储罐,所述生物炭储罐用于收集第二热解室中排出的生物炭,所述热解气储罐用于收集从第二热解室中排出的热解气。
10.一种生活垃圾与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生活垃圾和农林废弃物协同处理装置和烘干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经美丽国土(北京)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143237.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适合农村的垃圾热解炉
- 下一篇:一种环保型固废料粉碎高温焚烧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