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景区拍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233855.9 | 申请日: | 2018-08-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691400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2 |
发明(设计)人: | 陈长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桐乡捷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32 | 分类号: | H04N5/232 |
代理公司: | 嘉兴海创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51 | 代理人: | 章松伟 |
地址: | 314500 浙江省嘉兴***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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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拍摄单元 信息输入单元 展示单元 景区 脸部识别 拍摄装置 游客 本实用新型 数据连接 信息识别 拍摄 触发 图像 景点 展示 | ||
1.一种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拍摄单元(3),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分别与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景区的景点设有所述的拍摄单元(3),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用于输入游客的脸部识别信息,拍摄单元(3)用于根据脸部识别信息识别游客以触发拍摄,展示单元用于展示拍摄的图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游客面朝方向指示单元(5)。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游客面朝方向指示单元(5)为脚印标记或坐位标记或这两者兼有。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拍摄单元(3)包括具有脸部识别抓拍功能的高清摄像机。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数据中心(6),数据中心(6)用于处理及存储数据,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分别与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是指: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分别与数据中心(6)数据连接,而数据中心(6)与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数据中心(7),分数据中心(7)设于景点,分数据中心(7)用于处理及存储该景点的数据,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分别与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是指:识别信息输入单元(1)、展示单元分别与数据中心(6)数据连接,数据中心(6)与分数据中心(7)数据连接,分数据中心(7)与该景点的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上一景点的分数据中心(7)与下一景点的分数据中心(7)数据连接,该数据连接包括将上一景点已拍摄的游客信息传输给下一景点的分数据中心(7)。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展示单元为手机(2.1)或者电脑(2.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识别单元(8),识别单元(8)设于景点,识别单元(8)与该景点的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识别单元(8)用于根据脸部识别信息识别游客并向拍摄单元(3)发出拍摄命令。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景区拍摄装置,其特征在于,景点设有显示屏(9),该显示屏(9)与该景点的拍摄单元(3)数据连接,该显示屏(9)用于展示该景点的拍摄单元(3)所摄的当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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