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摩托车双目执法取证查缉仪有效
申请号: | 201821257031.5 | 申请日: | 2018-08-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4487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8 |
发明(设计)人: | 陈煜;王嘉庆;王海兵;徐健;杨顺东;张尧;万滨滨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尤特斯新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17 | 分类号: | G08G1/017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静 |
地址: | 210000 ***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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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目 集成控制单元 本实用新型 执法取证 智能抓拍 警灯 民警 主机 摩托车 视频识别算法 无线通讯模块 警用摩托车 采集模块 产品结合 蓝牙组件 骑行安全 双目视频 一机两用 用手操作 语音控制 执法过程 执法效率 体积小 重量轻 单兵 立杆 骑行 抓拍 自带 拍照 停车 取证 作战 | ||
1.一种摩托车双目执法取证查缉仪,包括智能抓拍双目主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智能抓拍双目主机包括双目监控模块、集成控制单元、无线通讯模块和蓝牙组件,集成控制单元内部设有视频识别算法,集成控制单元分别连接双目监控模块、无线通讯模块和蓝牙组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摩托车双目执法取证查缉仪,其特征在于,所述双目监控模块包括两个千万像素级的高清摄像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摩托车双目执法取证查缉仪,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控制单元内置有独立供电的锂电池。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摩托车双目执法取证查缉仪,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通讯模块为Wifi或4G通讯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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