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用于可拍照手机的辅助摄像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19048.9 | 申请日: | 2018-08-1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89074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9 |
发明(设计)人: | 罗劲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派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H04M1/21 |
代理公司: | 宁波理文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3244 | 代理人: | 尹飞宇;孟湘明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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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补光器 壳体 拍照手机 辅助摄像装置 本实用新型 射出 预设 发光 | ||
1.一种用于可拍照手机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个壳体,其中所述壳体具有一个第一侧和一个与所述第一侧相对的第二侧,其中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一侧被设置以使该可拍照手机能够被设置在所述第一侧;和
一个补光器,其中所述补光器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侧,其中所述补光器被设置能够发光,且所述补光器发出的光具有一个预设射出方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包括至少一个补光光源,其中所述补光光源被设置能够发光,且所述补光光源发出的光的射出方向与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侧的朝向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一个容纳腔,其中所述容纳腔形成在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一侧,其中所述容纳腔被设置适于容纳该可拍照手机于其内。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具有一个容纳腔,其中所述容纳腔形成在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一侧,其中所述容纳腔被设置适于容纳该可拍照手机于其内。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的所述补光光源被可枢转地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侧,且所述补光光源具有两个相对的发光面。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的所述补光光源被可枢转地设置在所述壳体的所述第二侧,且所述补光光源具有两个相对的发光面。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光源包括两个单面发光LED灯板,其中所述两个LED灯板相背靠背设置,从而使得所述补光光源形成两个相对的发光面。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光源包括两个单面发光LED灯板,其中所述两个LED灯板相背靠背设置,从而使得所述补光光源形成两个相对的发光面。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匀光板,其中所述匀光板被设置在所述补光光源的外侧,且所述匀光板由透光材料制成。
10.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进一步包括至少一个匀光板,其中所述匀光板被设置在所述补光光源的外侧,且所述匀光板由透光材料制成。
11.根据权利要求5、6、7或8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进一步包括两个匀光板,其中所述补光光源被设置在所述两个匀光板之间,且所述匀光板由透光材料制成。
12.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匀光板为菲涅尔透镜。
13.根据权利要求3、4、6、8或10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的所述容纳腔具有一个安装开口,以使该可拍照手机能够通过所述安装开口被放置在所述容纳腔,和在该可拍照手机的显示屏被设置朝向所述安装开口时,使使用者能够通过所述容纳腔的安装开口看到该可拍照手机的显示屏。
14.根据权利要求2、4、5、6、7、8、9或10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进一步包括一个调节旋钮,其中所述调节旋钮被设置在所述壳体的边缘,以其中所述调节旋钮被设置能够调节所述补光光源的发出的光的光强。
15.根据权利要求2、4、5、6、7、8、9或10所述的辅助摄像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补光器进一步包括一个光传感器和一个分别与所述光传感器和所述补光光源相电连接的补光控制模块,其中所述光传感器被设置能够检测其所在环境的光强,并生成相应的检测信号,所述补光控制模块被设置能够根据所述光传感器的检测信号,确定和控制所述补光光源的补光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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