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无人零售店货架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50910.2 | 申请日: | 2018-08-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3550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13 |
发明(设计)人: | 韩群勇;汪学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A47F1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钧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文小莉;刘芳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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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监控设备 货架 本实用新型 框架本体 容纳空间 中货架 监控 碰触 易被 紧凑 容纳 | ||
1.一种无人零售店货架,其特征在于,包括:
框架本体以及间隔设在所述框架本体上的多个用于放置货品的层板,其中,每个所述层板内具有可容纳监控设备的容纳空间,所述监控设备设在所述容纳空间中,且所述监控设备可对所述层板上的货品进行监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层板包括底板和用于放置所述货品的顶板,所述底板与所述框架本体相连,所述顶板盖设在所述底板上,且所述底板和所述顶板的内表面围成所述容纳空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包括下层板和上层板,所述下层板与所述框架本体相连,所述上层板盖设在所述下层板上,所述顶板盖设在所述上层板上,且所述下层板、所述上层板和所述顶板的内表面围成所述容纳空间,所述监控设备设在所述下层板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板包括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其中,所述固定部分与所述框架本体相连,所述活动部分与所述固定部分转动或滑动连接,所述监控设备设置在所述固定部分和所述活动部分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设备包括:第一监控设备,其中,所述第一监控设备设在所述活动部分上,所述第一监控设备用于对人脸以及所述货品进行监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监控设备包括多个货品监控摄像头和至少一个人脸监控摄像头,其中,所述多个货品监控摄像头间隔设在所述活动部分上且朝向所述下层板的底面,所述货品监控摄像头用于对位于所述货品监控摄像头下方的所述层板上的货品进行监控;
所述人脸监控摄像头设在所述活动部分远离所述固定部分的一端外边缘处且所述人脸监控摄像头朝向所述上层板的前端面,以使所述人脸监控摄像头对人脸进行监控。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动部分与所述货品监控摄像头对应的位置开设通孔或者设置为透明区域,以使所述货品监控摄像头对下方所述层板上的货品进行监控。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层板与所述人脸监控摄像头对应的侧面开设通孔或者设置为透明区域,以使所述人脸监控摄像头对人脸进行监控。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监控设备还包括:第二监控设备,所述第二监控设备设在所述固定部分上,所述第二监控设备的监控端穿设在所述顶板开设的开孔中,以使所述第二监控设备对所述层板上的货品进行感应。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监控设备包括重力传感器、接触传感器和光电传感器中的一种或多种。
11.根据权利要求3-10任一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层板上设有加强筋,且所述加强筋的其中一部分位于所述容纳空间中,另一部分位于所述下层板的外表面。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强筋为金属件或者非金属件。
13.根据权利要求1-10任一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相对设置的两个支撑板,所述支撑板的一端与所述框架本体可拆卸相连,另一端向外伸出,所述层板的两端分别通过与所述支撑板相连设置在所述框架本体上。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货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框架本体的两侧边缘处从顶端到底端依次间隔开设多个卡槽,所述支撑板上具有与所述卡槽卡合的卡扣,所述支撑板通过所述卡扣与所述卡槽卡合挂靠在所述框架本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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