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销售的防爆混合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93038.X | 申请日: | 201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0006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30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兴;王广兴 | 申请(专利权)人: | 焦作市流金伟业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01F13/10 | 分类号: | B01F13/10;B01F15/06;B01F3/20;B01F15/00;C01C1/12 |
代理公司: | 焦作市科彤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33 | 代理人: | 张莉 |
地址: | 454000 河南省***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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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溶解罐 换热盘管 储存罐 预混罐 汽车尾气处理 本实用新型 混合装置 生产销售 预混合液 防爆 溶解 尿素加料口 稀释液进口 出口连接 纯水进口 防爆机构 加热机构 搅拌机构 能源成本 尿素溶液 热量回收 温度要求 依次串联 预热 进口 尿素 余热 储存 节约 出口 | ||
1.一种用于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销售的防爆混合装置,包括依次串联的预混罐、溶解罐和储存罐,其特征在于:所述预混罐设有纯水进口和尿素加料口;所述储存罐设有换热盘管,换热盘管的进口与预混罐的出口连接,换热盘管的出口与溶解罐的进口连接;所述溶解罐设有加热机构和搅拌机构,溶解罐的顶部设有防爆机构;所述储存罐设有稀释液进口。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销售的防爆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防爆机构包括与溶解罐连通的筒体,筒体的开口处通过螺栓固定有防爆板。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销售的防爆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体与溶解罐之间连接有一段向下倾斜的尾气吸收管,尾气吸收管的内部设有一列喷淋头,喷淋头连接有稀释液管;所述尾气吸收管的下端通过回流支管连接至储存罐的稀释液进口。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汽车尾气处理液生产销售的防爆混合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机构为设置在溶解罐罐体外部的电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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