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显示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98742.4 | 申请日: | 2018-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886111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5-14 |
发明(设计)人: | 唐岳军;李永凯;刘政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G02F1/1335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黄威 |
地址: | 430079 湖北省武汉市***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广告区 透射部位 背光源 透射 反射 液晶显示面板 反射太阳光 显示区域 子像素 显示器 本实用新型 显示广告 显示图像 包围 广告 | ||
1.一种显示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液晶显示面板以及背光源,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显示区域,所述显示区域包括:广告区以及包围所述广告区的非广告区;
所述广告区用以显示广告,所述广告区的子像素包括第一透射部位以及反射部位;
所述第一透射部位用于透射所述背光源发出的光,所述反射部位用于反射太阳光;
所述非广告区的子像素包括第二透射部位,所述第二透射部位用于透射所述背光源发出的光;
其中,在白天所述广告区用于显示,所述广告区的所述反射部位用于反射太阳光以显示所述广告;在夜间所述广告区与所述非广告区均用于显示图像,所述背光源发出的光经由所述非广告区的所述第二透射部位以及所述广告区的所述第一透射部位透射出。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区包括固定广告牌区与非固定广告牌区,所述背光源在对应所述广告区的亮度比对应所述非广告区的亮度高。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对向设置的阵列基板与彩膜基板,所述彩膜基板包括对应所述子像素的彩膜以及所述彩膜周边的黑色矩阵;
所述反射部位包括第一反射部位,对应所述广告区的所述彩膜包括一所述第一反射部位以及一所述第一透射部位;
所述彩膜基板或所述阵列基板在对应所述第一反射部位的部分设置有第一反射层,所述彩膜对应所述第一反射层之外的部分形成所述第一透射部位。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区的位置对应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位置,所述广告区的面积等于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部位还包括第二反射部位,所述第二反射部位位于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所述彩膜周围的所述黑色矩阵对应的位置,所述彩膜基板对应所述第二反射部位的部分设置有第二反射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非广告区的所述彩膜对应包括一所述第二透射部位以及一所述第一反射部位,所述第二透射部位的面积等于所述第一透射部位的面积。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区的位置对应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位置,所述广告区的面积等于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面积。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显示面板包括彩膜基板,所述彩膜基板包括对应所述子像素的彩膜以及所述彩膜周边的黑色矩阵;
所述广告区的所述第一透射部位与所述非广告区的所述第二透射部位均对应所述彩膜,所述广告区的所述反射部位包括第二反射部位,所述第二反射部位位于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所述子像素周围的所述黑色矩阵对应的位置,所述彩膜基板对应所述第二反射部位的部分设置有第二反射层。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广告区的位置对应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位置,所述广告区的面积等于所述固定广告牌区的面积。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显示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器的所述广告区为整面半透反射式显示模式的所述液晶显示面板,所述非广告区包括多个围绕所述广告区的整面为透射式显示模式的所述液晶显示面板。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398742.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