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伞杆及电动伞有效
申请号: | 201821399382.X | 申请日: | 2018-08-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57354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5 |
发明(设计)人: | 周继平;陈玮 | 申请(专利权)人: | 周继平;陈玮 |
主分类号: | A45B25/14 | 分类号: | A45B25/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建新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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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伞杆 电动伞 伞柄 上巢 本实用新型 可拆卸的 锁止机构 接合 上端 内腔 下端 容纳 便利 | ||
1.一种伞杆,所述伞杆用于电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伞杆具有用于容纳电动伞的传动机构的内腔,所述伞杆的下端装至伞柄,所述伞杆的上端装有上巢,并且
所述伞杆包括连接所述伞柄的第一区段和连接所述上巢的第二区段,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通过锁止机构以可拆卸的方式接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杆,其中,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的接合位置在下巢与所述伞柄之间。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杆,其中,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中的一个延伸至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中的另一个内,并且,所述锁止机构位于所述伞杆的内部。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伞杆,其中,所述锁止机构的锁紧部件包括膨胀栓或齿条。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杆,其中,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中的一个延伸至所述第一区段和所述第二区段中的另一个内,并且,所述锁止机构位于所述伞杆的外部。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伞杆,其中,所述第一区段一体地形成于所述伞柄。
7.一种电动伞,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动伞具有如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伞杆。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伞,其中,所述传动机构包括电机驱动的传送杆,所述传送杆通过运动转换机构连接于主伞骨驱动杆,所述运动转换机构将所述传送杆的转动转换成所述主伞骨驱动杆的上下移动。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动伞,其中,所述传送杆和/或所述第二区段上提供有用于确定所述传送杆和所述第二区段的初始相对位置的标记。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电动伞,其中,所述主伞骨驱动杆的上端具有凹槽或齿条,所述主伞骨的末端一体地形成有适于与所述凹槽或齿条接合的齿轮部,所述齿轮部安装在所述上巢处,所述主伞骨驱动杆能够沿所述伞杆的纵向被上、下驱动,从而经所述齿轮部带动所述主伞骨撑开或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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