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及雾化吸入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517960.5 | 申请日: | 2018-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940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29 |
发明(设计)人: | 陈斌;林晓航;吴扬;欧阳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健康养生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A61M11/00;A61M15/08;A61M15/06 |
代理公司: | 44368 深圳市智胜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李永华;张广兴<国际申请>=<国际公布> |
地址: | 中国香港上环区苏杭街***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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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承载管 雾化 保健物质 保健制品 吸入式 过滤嘴 申请 保健功效 方向流动 加热雾化 戒烟效果 吸入系统 轴向延伸 内腔中 气溶胶 一次性 外型 吸入 加热 填充 抽烟 卷烟 抛弃 | ||
1.一种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包括承载管和填充在所述承载管的内腔中的保健物质,所述保健物质被加热时产生保健气溶胶,所述承载管和保健物质被设置为允许气流沿所述承载管的轴向延伸方向流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中还填充载体,所述保健物质吸附、结合、涂覆或包裹在所述载体上,或者所述载体包裹所述保健物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中还填充载体,所述保健物质与所述载体混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为具有内表面和外表面的中空圆筒,所述承载管的内表面限定出气流通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包括出气端,因使用者通过所述出气端吸入空气和挥发的保健物质从而产生负压,气流沿所述承载管的轴向延伸方向流动并从所述出气端流出。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包括在所述出气端设置的过滤嘴,使用者通过所述过滤嘴吸入空气和挥发的保健物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还包括与所述出气端相对设置的进气端,气流从所述进气端进入所述承载管。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端设置透气膜,所述承载管的内表面在所述透气膜与所述过滤嘴之间围出所述承载管的内腔,所述透气膜将所述保健物质限定在所述承载管的内腔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的外表面设置用于贴靠加热装置的区域。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的端部设置用于加热装置插入的区域。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还包括加热装置,所述加热装置设置在所述承载管的管壁中或者贴合在所述承载管的内表面上或者贴合在所述承载管的外表面上或者置于所述承载管的内腔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加热装置为片状或柱状或针状,从所述承载管的端部插入所述承载管的内腔中。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的端部设置基座,片状或柱状或针状的所述加热装置固定设置在所述基座。
14.根据权利要求11-1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上还设置用于连接电源电极的导电层或导电触点,所述加热装置通过所述导电层或导电触点与所述电源的电极电连接。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载管使用通电发热材料制成;或者,所述承载管中还填充载体,所述承载管使用通电发热材料制成。
16.一种雾化吸入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包括权利要求1-15所述的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
烟具,具有壳体及设置在所述壳体内或与所述壳体电连接的电源,该壳体包括用于插入所述雾化吸入式保健制品的容纳空间,该电源提供电能给加热装置,用以加热所述保健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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