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烟气掺烧处理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1559565.3 | 申请日: | 2018-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154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0 |
发明(设计)人: | 张季宏;唐朝勇;傅海波;吴刚;单涛;殷志成;曲向超;段彤;殷建;李永艳;位凯娜;陈子丹;王逸凡;张立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3C9/06 | 分类号: | F23C9/06;F23L9/00;F23G7/06;F27D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电智臻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80 | 代理人: | 吴红飞 |
地址: | 100142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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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烟气 电厂锅炉 回转窑余热 处理设备 锅炉 炭素厂 掺烧 炭素 烟气处理设备 本实用新型 电厂烟气 锅炉烟气 协同处理 烟气母管 原有设备 二次风 连通 | ||
1.一种烟气处理设备,用于实施烟气掺烧处理工艺,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处理设备包括在反应过程中产生炭素烟气的回转窑余热锅炉、在反应过程中产生锅炉烟气的电厂锅炉,和用于连通所述回转窑余热锅炉和所述电厂锅炉的烟气母管。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回转窑余热锅炉的出烟口处设置有增压风机,所述炭素烟气经所述增压风机增压后进入所述烟气母管。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母管内设置有烟气挡板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挡板门为开度可调结构,以调整炭素烟气的进风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气母管的数量为多个,各烟气母管并列设置并分别与锅炉内腔相连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生炭素烟气的回转窑余热锅炉为n台,n大于等于1。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产生锅炉烟气的电厂锅炉为n台,n大于等于1。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气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烟气处理的脱硫、脱硝和/或除尘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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