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液晶面板有效
申请号: | 201821610733.7 | 申请日: | 2018-09-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3315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4 |
发明(设计)人: | 森田浩幸;志摩昌司;土屋贤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凸版印刷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3 | 分类号: | 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112 | 代理人: | 何立波;张天舒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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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面板 基板 外周部 紫外线固化性树脂 对基板 开口部 厚度方向上将 防眩处理 光泽度 透光性 侧倒 角部 内壁 外周 压模 俯视 影像 贯穿 加工 制造 | ||
1.一种液晶面板,其具有:
显示部,其形成于基板的一部分且具有透光性;
外周部,其形成所述基板中的在俯视时比所述显示部更靠外周侧的部分;以及
开口部,其在所述基板的厚度方向上将所述外周部贯穿,
所述液晶面板的特征在于,
对所述基板的一个面中的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实施防眩处理,
对所一个面中的形成所述外周部的部分实施使用了紫外线固化性树脂的压模加工,
在所述一个面和所述开口部的内部相连续的部分,由所述紫外线固化性树脂形成内壁侧倒角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周部在所述俯视时将所述显示部包围。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一个面和所述基板的外周面相连续的部分,由所述紫外线固化性树脂形成外周侧倒角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所述防眩处理识利用喷丸加工而实施的。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基板的另一个面中的形成所述外周部的部分,涂敷具有遮光性的涂料。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在从变角光度计的光源向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的光的入射角设为60°且透射扩散的峰值处于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60的范围内时,针对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的透射扩散分布的测定值的标准偏差处于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的范围内。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作为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匀流板和工艺腔匀气装置,亮度的标准偏差小于或等于5.53。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作为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均方根倾斜角大于或等于28.6°,对粗糙度曲线的展开长度率的值乘以100并以百分比%表示的值大于或等于1.2,轮廓曲线的剖面高度差大于或等于3.4μm,均方根倾斜角的平均值大于或等于0.7,粗糙度曲线的峰度小于或等于3.5μm,算术平均倾斜角大于或等于22.6°。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作为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反射像鲜明度处于大于或等于3.6小于或等于20.7的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液晶面板,其特征在于,
作为形成所述显示部的部分,有效负荷粗糙度处于大于或等于5.6μm小于或等于7.2μm的范围内,平均高度处于大于或等于8.0μm小于或等于10.2μm的范围内,平均粗糙度处于大于或等于2.0μm小于或等于2.4μm的范围内,均方根粗糙度处于大于或等于2.5μm小于或等于3.0μm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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