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骨折复位撑开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659709.2 | 申请日: | 2018-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7511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2-10 |
发明(设计)人: | 范士洁;赵滨;杨晓秋;乔俊钊;吕信息;杨胜强 | 申请(专利权)人: | 范士洁 |
主分类号: | A61B17/02 | 分类号: | A61B17/02;A61B17/66 |
代理公司: | 52100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龙;李亮 |
地址: | 550001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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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丝杆滑 撑开 轨撑 本实用新型 牵引 双导杆式 同步牵引 固定架 牵引针 平行 牵引力 骨折复位撑开器 功能单一 骨科牵引 牵引复位 不一致 生理力 复位 成角 畸形 | ||
1.骨折复位撑开器,包括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和分别固定于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两端的牵引针固定架(2),其特征在于: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为平行双导丝杆式结构,且所述平行双导丝杆式结构同步伸缩牵引撑开,牵引针固定架(2)固定于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的两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包括两个相互平行的导向杆(11)和螺纹杆(12),两个导向杆(11)的一端均沿长度方向开设有螺纹孔,螺纹杆(12)的一端旋设于导向杆(11)上的螺纹孔内,螺纹杆(12)的另一端均对应设置有驱动机构(13),驱动机构(13)包括齿轮箱(131)和驱动杆(132),驱动杆(132)沿垂直于螺纹杆(12)的方向依次伸至两个驱动机构(13)的齿轮箱(131)内,且两个驱动机构(13)的齿轮箱(131)内的驱动杆(132)上均套设固定有第一伞型齿轮(133),两个螺纹杆(12)的另一端上均固定有第二伞型齿轮(134),且两个螺纹杆(12)上的第二伞型齿轮(134)分别与两个驱动机构(13)内的第一伞型齿轮(133)在齿轮箱(131)内相啮合。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牵引针固定架(2)中,其中一个牵引针固定架(2)固定于两个导向杆(11)的另一端,另一个牵引针固定架(2)固定于两个驱动机构(13)的齿轮箱(131)上。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导向杆(11)横向平行设置,且两个导向杆(11)通过纵向设置的固定横梁(14)固定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向杆(11)的另一端还对接有延长杆(15),所述牵引针固定架(2)固定于延长杆(15)的另一端,所述牵引针固定架(2)上对应驱动机构(13)和延长杆(15)或导向杆(11)的端部处均具有限位凸起,驱动机构(13)和延长杆(15)的端部对应限位凸起处开设有用于嵌置所述限位凸起的限位槽,以实现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和牵引针固定架(2)的固定。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牵引针固定架(2)包括牵引针固定环(21)和U型固定架(22),U型固定架(22)与丝杆滑轨撑开装置(1)固定连接,U型固定架(22)为中部开设有弧形凹槽(23)的固定板,且牵引针固定环(21)和U型固定架(22)均与导向杆(11)相垂直,U型固定架(22)上位于弧形凹槽(23)的相对两侧分别开设有弧形孔(24),所述牵引针固定环(21)上沿圆周方向分布开设有连接孔(25),牵引针固定环(21)和U型固定架(22)通过依次穿设于连接孔(25)和弧形孔(24)内的销钉(26)连接固定。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骨折复位撑开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导向杆(11)、两个螺纹杆(12)和两个驱动机构(13)的结构及尺寸均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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