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AGV车及仓储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06760.1 | 申请日: | 2018-11-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648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7-05 |
发明(设计)人: | 曾德权;吴超;陈彬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G1/04 | 分类号: | B65G1/04;B65G1/137 |
代理公司: | 北京国昊天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施敬勃;南霆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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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本实用新型 仓储系统 侧向 码头 扫描方向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AGV车,其包括AGV主体(100)和设置在所述AGV主体(100)上的扫码头(200),所述扫码头(200)的扫描方向朝向所述AGV主体(100)的侧向。上述方案能解决目前AGV车存在扫码效率较低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一种仓储系统。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AGV车设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AGV车及仓储系统。
背景技术
AGV车(Automated Guided Vehicle,自动导引运输车),指的是配置有自动导引装置、且能沿着规划好的路径进行行驶的车辆。AGV车具有良好的移动作业能力,因此越来越受到用户的青睐。
为了替代人工扫码,目前的AGV车包括扫码头。目前的AGV车的扫码头竖直朝上或竖直朝下,只能对地面扫码或对货架的底面进行扫码。此种结构的AGV车对货架进行扫码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但是无法直接对货物进行扫码。在作业时,若AGV车需要对货物直接扫码,那么AGV车的执行机构需要将货物先从货架上取下,对货物进行扫码操作,然后再确认是否是目标货物。若扫描后确认所取货物不是目标货物,则AGV车需要将货物重新放回到货架上。由上述过程可知,AGV车在操作的过程中存在较多的动作,最终导致扫码效率较低。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AGV车,以解决目前AGV存在扫码效率较低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AGV车,包括AGV主体和设置在所述AGV主体上的扫码头,所述扫码头的扫描方向朝向所述AGV主体的侧向。
一种仓储系统,包括货架和上文所述的AGV车,所述货架与所述扫码头相对的位置设置有货架码,或者,所述货架的货物上与所述扫码头相对的位置设置有货码。
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公开的AGV能够在行走通道中移动,由于安装的扫码头的扫描方向朝向AGV主体的侧向,因此AGV车在行走的过程中直接通过扫码头对侧向货物上的货码进行扫描即可。相比于目前的AGV车只能从顶面或底面对货物的货码进行扫描方式而言,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AGV车能够对货物的侧面进行扫描,无需将扫码头伸至货物的顶面或底面,更不需要AGV车取放货物,这无疑能提高AGV车的扫码效率。
附图说明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的一种AGV车在一种场景下的应用示意图;
图2为图1在另一视角下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00-AGV主体、110-车体、120-执行机构、200-扫码头、300-货物、310-货码、400-货架、410-货架码、420-搁物架。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以下结合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公开的技术方案。
请参考图1-图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公开一种AGV车,所公开的AGV车包括AGV主体100和扫码头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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