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19594.9 | 申请日: | 2018-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01113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21 |
发明(设计)人: | 杨森;雷海;黄俊;丰银水;申露;顾子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4 | 分类号: | E02D17/04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王灵灵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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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护结构 深基坑支护体系 角部 本实用新型 基坑侧壁 施工效率 连接杆 坑基 填埋 崩塌 泥土 稳固 阻挡 | ||
1.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包括靠近基坑侧壁设置的外支护结构(1),以及设置在外支护结构(1)内侧、位于基坑内的内支护结构(2),所述外支护结构(1)的四个角部与内支护结构(2)的四个角部之间刚性连接有连接杆(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支护结构(1)包括外立柱(11)和连接在外立柱(11)之间的栏板(12)。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内支护结构(2)包括内立柱(21)和连接在内立柱(21)之间的栏杆(22)。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内立柱(21)之间设有与基坑底部平行的固定筋骨(3)。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筋骨(3)至少为两层,所述固定筋骨(3)交叉设置在内立柱(21)之间形成三角形结构框架。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立柱(11)的顶部设有进料口(116),外立柱(11)的内侧壁设有出料口(117),所述外立柱(11)的侧壁上设有将进料口(116)和出料口(117)连通的通道(119),所述外立柱(11)中设有竖向钢筋(104)。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外立柱(11)包括上桶体(111)、下桶体(112)和设置在下桶体(112)底部的弧形头底部(113),所述上桶体(111)的底端设有上夹块(114),下桶体(112)的顶端设有与上夹块(114)相适配的下夹块(115),所述上桶体(111)和下桶体(112)之间通过上夹块(114)和下夹块(115)可拆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下桶体(112)的底部设有固定盘(118),所述固定盘(118)与弧形头底部(113)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深基坑支护体系,其特征在于:所述上夹块(114)上设有上螺纹槽(5)、上通孔(6)和上卡扣槽(7),下夹块(115)上设有下螺纹槽(8)、下通孔(9)和下卡扣槽(10),所述上螺纹槽(5)与下螺纹槽(8)相对应,上通孔(6)和下通孔(9)相对应,上卡扣槽(7)和下卡扣槽(10)相对应,螺栓(101)穿过上螺纹槽(5)和下螺纹槽(8),连接块(102)穿过上通孔(6)和下通孔(9),卡扣(103)穿过上卡扣槽(7)和下螺纹槽(8),进而将上夹块(114)和下夹块(115)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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