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24303.5 | 申请日: | 2018-11-07 |
公开(公告)号: | CN21126915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8 |
发明(设计)人: | 杨丽斌 | 申请(专利权)人: |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A47B19/10 | 分类号: | A47B19/10;A47B13/0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30021 甘肃***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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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法律学 习用 辅助 设备 | ||
1.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包括学习置物台(1)、装置立架(2)和辅助台面(3),所述学习置物台(1)位于装置立架(2)上顶面位置处,且所述学习置物台(1)与装置立架(2)螺钉固定,所述辅助台面(3)位于装置立架(2)中心位置一侧边,且所述辅助台面(3)与装置立架(2)滑动连接,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立架(2)下底面焊接固定有固定块(9),所述装置立架(2)下底端设置有平衡支腿(10),所述装置立架(2)外表面滑动连接有滑套(14),所述滑套(14)外端面焊接固定有支臂(13),所述支臂(13)外顶端位置设置有铰接转轴(8),所述铰接转轴(8)内表面铰接有钢板承托(12),所述辅助台面(3)上表面一侧顶端切割有置笔槽(15),所述辅助台面(3)上表面另一侧中心位置切割有书本放置槽(5),所述书本放置槽(5)两侧端横向设置有滑槽(4),所述滑槽(4)共有两组,所述滑槽(4)内表面滑动连接有固定滑块(6),所述固定滑块(6)上顶面焊接固定有挡板(7),所述固定滑块(6)下底面焊接固定有转动齿轮(16),且所述转动齿轮(16)上顶端位置设置有蜗杆(18),所述蜗杆(18)内顶端位置设置有转轴(17),所述转轴(17)与辅助台面(3)内壁固定连接,所述蜗杆(18)另一侧端焊接固定有转动连杆(19),所述转动连杆(19)外顶端焊接固定有转动把手(20),且两组平衡支腿(10)中心位置竖向设置有中心立柱(11),所述中心立柱(11)上顶端转轴连接有转动头(22),所述转动头(22)上顶端焊接固定有固定连接块(21),所述中心立柱(11)上顶端两侧边位置焊接固定有固定螺栓钢板(24),所述固定螺栓钢板(24)外侧端设置有侧边稳定接头(23),所述侧边稳定接头(23)与固定螺栓钢板(24)螺栓固定,所述侧边稳定接头(23)共有两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平衡支腿(10)通过固定块(9)与装置立架(2)焊接固定,所述铰接转轴(8)与支臂(13)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铰接转轴(8)上顶端与辅助台面(3)下底面焊接固定,所述辅助台面(3)通过支臂(13)与装置立架(2)固定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挡板(7)竖向设置于书本放置槽(5)一侧边位置,所述转动齿轮(16)处于辅助台面(3)内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蜗杆(18)与转动齿轮(16)外表面啮合,且所述转动齿轮(16)置于滑槽(4)内底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转动把手(20)处于辅助台面(3)上顶端外侧端位置,所述平衡支腿(10)共有两组。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法律学习用辅助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连接块(21)上顶端与辅助台面(3)下表面中心位置螺钉固定,所述侧边稳定接头(23)上顶面与辅助台面(3)下表面两侧端位置螺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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