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拎手的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49819.5 | 申请日: | 2018-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3715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发明(设计)人: | 刘晓明;邬宝加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24 | 分类号: | A47L5/24;A47L9/32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陈亮 |
地址: | 310052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拎手 把手 主机体 上端 底端 吸尘器 本实用新型 可折叠的 转动连接 折叠 接管 储存 移动 | ||
1.一种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尘器包括可折叠的把手和柔性拎手,所述把手的底端一侧与主机体的上端一侧转动连接,所述柔性拎手的一端固定至所述把手的底端另一侧内,所述柔性拎手的另一端固定至所述主机体的上端另一侧内;
当所述把手和所述主机体扣合对接时,所述柔性拎手置于所述把手的底端和所述主机体的上端之间;当所述把手和所述主机体折叠收合时,所述柔性拎手凸出于所述把手底端和所述主机体的上端之上。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拎手的两端分别安装有第一固定环和第二固定环,所述柔性拎手的一端通过所述第一固定环压装入所述把手的底端内,所述柔性拎手的另一端通过所述第二固定环压装入所述主机体的上端内。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底端开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固定环压装在所述第一凹槽内。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机体的上端开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固定环压装在所述第二凹槽内。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底端还开设有第三凹槽,所述主机体的上端还开设有第四凹槽,当所述把手和所述主机体扣合对接时,所述第三凹槽与所述第四凹槽扣合形成一空腔,所述柔性拎手容纳在所述空腔内。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凹槽和所述第一凹槽的连接处设置有一锁扣件,所述第四凹槽与所述第二凹槽的连接处设置有一扣合部,所述锁扣件与所述扣合部对应扣合锁紧。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锁扣件为沿所述第四凹槽和所述第一凹槽的连接处向上延伸的杆件,所述杆件的顶端呈勾状。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底端设置有一铰接部,所述把手通过所述铰接部铰接于所述主机体的上端。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把手的底端外表面设置有一锁定部,所述锁定部与所述锁扣件连接;
当所述把手和所述主机体扣合对接时,按动所述锁定部,所述锁扣件由所述扣合部脱开。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拎手的吸尘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柔性拎手和所述第一固定环、所述第二固定环之间采用注塑固定连接为一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未经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849819.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