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烟草取样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64948.1 | 申请日: | 2018-11-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96348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3 |
发明(设计)人: | 常翔;周骏;曹伏军;张馨予;朱景溯;张珍禛;林慧;王巍巍;刘宇;张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北京卷烟厂 |
主分类号: | G01N1/04 | 分类号: | G01N1/04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王莹;吴欢燕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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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副管 分层 烟草 本实用新型 取样装置 储存 取样 把手 第二槽 第一槽 主管 烟草制品 嵌套 中空结构 主管套 匹配 封闭 | ||
1.一种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管、副管、把手和分层片,所述主管和副管的形状均为中空结构,所述主管套设于所述副管的外侧,所述把手设置在所述副管顶部,从所述主管的底部向上开设有第一槽孔,从所述副管的底部向上开设有与所述第一槽孔相匹配的第二槽孔,所述分层片设置在所述第二槽孔内。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管的顶部突出于所述主管。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槽孔的高度至少占所述主管总高度的1/3。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槽孔的深度略小于所述主管横截面直径的1/2。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槽孔的高度至少占所述副管总高度的1/3。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槽孔的深度略小于所述副管横截面直径的1/2。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管的底部具有斜面结构,所述副管的底部具有斜面结构。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层片的数量为4-10片。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层片沿纵向等距倾斜设置。
10.如权利要求1-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烟草取样装置,所述主管和所述副管的形状均为圆柱形,所述把手能够带动所述副管在所述主管内部旋转闭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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