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尾撑式水上无人机有效
申请号: | 201821872530.5 | 申请日: | 2018-11-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906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23 |
发明(设计)人: | 申遂愿;朱清华;曾嘉楠;朱振华;招启军;王坤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主分类号: | B64C35/00 | 分类号: | B64C35/0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4 | 代理人: | 张弛 |
地址: | 210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上无人机 机身 整流罩 浮筒 螺旋桨发动机 本实用新型 机身中轴线 斜向下延伸 机身前部 机身尾部 两侧延伸 中轴线 尾翼 吊舱 机翼 漂浮 水面 视野 |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尾撑式水上无人机,包括机身,安装于机身上方沿机身中轴线两侧延伸的机翼,安装于机身前部下方的电子吊舱,安装于机身尾部的螺旋桨发动机,固定于机身上的整流罩,与整流罩连接的尾撑,还包括与尾撑相连的尾翼,连接于机身下方沿中轴线两侧斜向下延伸的浮筒。该尾撑式水上无人机具有稳定可靠的结构和更开阔的侦查视野,能够在水面上漂浮和起降。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水上无人机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尾撑式水上无人机。
背景技术
目前无人机技术发展迅速,在军事、民事等许多领域都得到了广泛使用,现有的无人机普遍使用起落架回收和拉网回收,如果无人机执行海上任务时遇到意外情况而不能找到合适的降落环境,则当无人机能量耗尽后就会坠毁。因此,传统的无人机面临着不能在水面起降,海上航行时不方便回收等问题。同时,还具有本体重量大,有效载荷小等缺点。
因此,需要一种新的技术方案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尾撑式水上无人机,该尾撑式水上无人机具有稳定可靠的结构和更开阔的侦查视野,能够在水面上漂浮和起降。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一种尾撑式水上无人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安装于机身上方沿机身中轴线两侧延伸的机翼,安装于机身前部下方的电子吊舱,安装于机身尾部的螺旋桨发动机,固定于机身上的整流罩,与整流罩连接的尾撑,还包括与尾撑相连的尾翼,连接于机身下方沿中轴线两侧斜向下延伸的浮筒。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尾翼为U形尾翼,所述U型尾翼包括平尾,位于所述平尾两端大致垂直于所述平尾的左垂尾,右垂尾,分别安装在左垂尾,右垂尾上的左侧方向舵,右侧方向舵,以及安装在平尾上的俯仰舵。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浮筒的个数包括两个,所述两个浮筒分别通过浮筒连杆与机身连接。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浮筒为船形。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沿机身中轴线两侧延伸的机翼包括左机翼和右机翼,以及分别设置在左机翼和右机翼上的左侧副翼和右侧副翼。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机翼的长度D为4.824m。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左垂尾和右垂尾的顶部与机身的底部的距离H为1.76m。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所述尾撑式无人机的长度A为5.096m。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尾撑式水上无人机,浮筒和尾撑的使用使得无人机具有尾撑式飞机一样稳定可靠的结构和更开阔的侦查视野,具有水上飞机的水面起降能力。相比于同等的传统无人机,拥有更大范围的侦查能力和更强的生存能力,本实用新型无人机兼具水上飞机、尾撑式飞机,或者水翼艇的特性,水上快速低阻起降,水面长时滑行。
在军用方面,尾撑式水上无人机凭借水面起降能力实现无人机全域回收即执行完任务可以不必返回舰船或者路基基地,可以直接降落在水上等待后续回收,拥有更大距离的侦查能力。
在民用方面,尾撑式水上无人机适用于水上摄影,水上飞机模拟训练。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尾撑式水上无人机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尾撑式水上无人机的前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尾撑式水上无人机的主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尾撑式水上无人机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装置和方法的优选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未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1872530.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自动伸展的柔性滑翔机
- 下一篇:一种地效飞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