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智能信报快递柜有效
申请号: | 201821962439.2 | 申请日: | 2018-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368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7 |
发明(设计)人: | 王仁德;刘加宏;李金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宁波新万保金融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29/12 | 分类号: | A47G29/12;A47G29/122 |
代理公司: | 宁波市鄞州甬致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28 | 代理人: | 潘李亮 |
地址: | 315104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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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快递 信报 存储口 托盘 抽取机构 存储区域 工作区域 存取口 柜体 存取 本实用新型 控制器电 控制器 智能 智能柜 移动 | ||
1.一种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它包括柜体(1)以及控制器,所述柜体上设有存储区域以及工作区域,所述存储区域上设有信报存储区(2)、快递存储区(3)以及存取区(4),所述信报存储区(2)以及快递存储区(3)内均设有多个存储口(5),所述存取区(4)内设有至少一个存取口(6),且所述存储口(5)内设有托盘(7),所述工作区域内设有用于带动托盘在存储口(5)与存取口(6)之间移动的抽取机构,所述抽取机构与控制器电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报存储区(2)的存储口(5)宽度、快递存储区(3)的存储口(5)宽度以及存取区(4)的存取口(6)宽度相同,且信报存储区(2)的存储口(5)高度小于快递存储区(3)的存储口(5)高度,且存取区(4)的存取口(6)的高度大于等于快递存储区(3)的存储口(5)高度。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报存储区(2)的存储口(5)高度取值为20-40mm,所述快递存储区(3)的存储口(5)高度取值为100-150m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每个信报存储区(2)的存储口(5)前均设有显示模块(8),所述显示模块(8)与控制器电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区域上还设有控制器放置区(9),且所述快递存储区(3)、信报存储区(2)、控制器放置区(9)依次从上到下设置,并且所述存取区(4)设置在快递存储区(3)与信报存储区(2)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柜体(1)侧面设有维护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智能信报快递柜,其特征在于:所述维护门为两个,且所述快递存储区(3)以及信报存储区(2)分别对应一个维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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