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41046.4 | 申请日: | 2018-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92265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8-09 |
发明(设计)人: | 林溪文;马祥起;唐新军;刘增 | 申请(专利权)人: | 台励福机器设备(青岛)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F9/06 | 分类号: | B66F9/06;B66F9/075;B62D51/00;B62D51/02 |
代理公司: | 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巩同海 |
地址: | 266318 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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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身主体 电动搬运车 限速控制 踏板 电感式接近开关 本实用新型 货叉组件 控制器组 驱动轮组 侧连接 固定座 低灵敏度模式 安全系数 搬运设备 可折叠的 控制驱动 内部设置 踏板状态 同轴转动 摇臂控制 转速模式 自动识别 前轮组 舒适度 双折叠 踏板组 摇臂 反馈 | ||
1.一种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车身主体(1),内部设置控制器组(6),车身主体(1)前侧连接有货叉组件(7),货叉组件(7)前端底部设置前轮组(8),车身主体(1)下侧连接有驱动轮组(2),驱动轮组(2)与摇臂(4)连接,可同轴转动,车身主体(1)后侧设置固定座(3-1)和电感式接近开关(3-7),固定座(3-1)连接有可折叠的踏板组(3),电感式接近开关(3-7)反馈踏板状态信号至控制器组(6)以控制驱动轮转速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踏板组(3)为折叠踏板组,通过旋转轴(3-2)与固定座(3-1)铰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叠踏板组包括前踏板(3-3)和后踏板(3-4),以旋转合页(3-5)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踏板(3-3)不小于后踏板(3-4)的面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座(3-1)和踏板组(3)之间设置有气弹簧(3-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驱动轮组(2)前端设置有辅助轮(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摇臂(4)为长力臂摇臂。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摇臂(4)设置有操作手柄(9)。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限速控制的电动搬运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手柄(9)设置有前进、后退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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