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起尘除尘系统以及扫地机器人有效
申请号: | 201822077733.1 | 申请日: | 2018-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504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01 |
发明(设计)人: | 靳思宇;沈大明;王兆光;赵国栋;魏显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1/24 | 分类号: | A47L11/24;A47L11/4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11313 | 代理人: | 李博瀚;陈晓亮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起尘刷 除尘系统 吸尘单元 起尘 风道口 梳齿 本实用新型 扫地机器人 除尘能力 地面滚动 灰尘刮 附着 刮掉 扫地 地板 滚动 | ||
1.一种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体;
起尘刷,所述起尘刷设置在主体上,所述起尘刷与地面滚动接触,所述起尘刷用于在滚动时粘起灰尘;以及
吸尘单元,所述吸尘单元设置在所述主体上,且所述吸尘单元位于所述起尘刷上方;所述吸尘单元具有朝向所述起尘刷的风道口,所述风道口上设有梳齿;所述梳齿与起尘刷接触,以刮掉所述起尘刷上的灰尘。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设有刮条,所述刮条设置在所述起尘刷的侧面;所述刮条与地面滑动接触,以防止所述起尘刷漏灰。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上设有盖板,所述盖板压合在所述刮条侧面;且所述盖板两端朝向所述起尘刷弯折,以遮盖所述起尘刷两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刮条包括至少一个进风口,所述进风口用于连通所述风道口与外界,以提供气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口设置在所述刮条与地面接触的一侧。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风口倾斜设置,以阻挡灰尘。
7.如权利要求2-6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尘刷和所述刮条均与地面紧密接触。
8.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梳齿沿所述风道口紧密排列设置,且所述梳齿与所述起尘刷紧密接触。
9.如权利要求1-6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起尘刷为绒毛刷。
10.一种扫地机器人,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权利要求所述的起尘除尘系统,所述起尘除尘系统的所述主体为所述扫地机器人的底座。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077733.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家用扫地机器人
- 下一篇:一种基于柔性驱动的智能清扫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