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基于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全自动打包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22162183.3 | 申请日: | 2018-12-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941041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20 |
发明(设计)人: | 闫红星;孔海燕;时红亮;赵炎波;黄敏;李红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中冶建材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5B13/22 | 分类号: | B65B13/22;B65B13/18 |
代理公司: | 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20 | 代理人: | 陈利超 |
地址: | 471000 河南省洛阳市***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气动打包机 机头机构 全自动打包 电控系统 带槽 机头 全自动打包机 自动化控制 打包装置 固定气压 滑动支撑 气动元件 驱动气缸 组件固定 拉紧力 拉紧 内置 绕带 粘接 焊接 环绕 摩擦 申请 配合 | ||
一种基于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全自动打包装置,包括内置有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机头机构、用于绕带的带槽组件、机头驱动气缸、机架和控制整个打包装置工作的电控系统,机头机构滑动支撑在机架上,带槽组件固定在机架上并与机头机构组成一个闭环绕带框架,电控系统安装在机架上,本申请利用价格较低的手持式气动打包机作为机头配合其他气动元件以及自动化控制元件完成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自动传带、拉紧焊接动作。从而利用气动打包机价格较低并且在固定气压下可以实现固定拉紧力并摩擦粘接的优点提供一种全自动的性价比超高的全自动打包机。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自动化包装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基于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全自动打包装置。
背景技术
打包机又称作捆扎机、打捆机等是利用打包带捆扎物品或包装件,然后再将打包带收紧在带子的两端通过烫头热熔或者摩擦热熔粘接的方式结合,从而达到将散乱的小块物品捆扎为一个整体的目的以便于物品的装卸、存储和运输。
现有的打包机大多采用电机驱动送带,拉紧和粘接部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采用电机驱动一个带有多个凸轮的轴然后通过凸轮来驱动粘接热刀和拉紧摆杆,通过两者的配合完成对捆扎带的拉紧和粘接作用。这种方式由于采用摆杆的方式来拉紧打包带,因此对打包带的拉伸是一个固定的长度,因此打包的拉紧力不固定,同时又由于凸轮机够的设置等问题打包的拉紧力普遍较小而且由于多个凸轮机构的配合使用导致机头部分比较复杂,因此打包机的价格也比较高.另一种方式是通过电机减速机带动离合器的方式驱动带轮进行打包带的送带和拉紧工作,在达到一定拉紧力的时候离合打开从而实现打包带在一定拉紧力情况下的拉紧。打包的粘接通过专门的焊机机构来实现,该机构通过转速在1万转以上的高速电机带动已经被压紧的打包带两端高速摩擦,从而达到融化打包带两端并使其粘接在一起的目的,这种方式由于机头分数两块且机构比较复杂因此价格较前一种方式更高;
手持式气动打包机是一种便携的需要人工操作的打包机,其仅具备拉紧和摩擦粘接的功能不具备自动穿带的能力,因此只能选择手动操作。但是该种手持式打包机具备在固定气压下打包带拉紧力量固定,同时可以实现摩擦粘接的功能,而且价格要远低于上述的两种打包机,因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采用手持式气动打包机来作为机头配备自动穿带机构同时将原有的需要人工操作的部分使用自动化来实现从而提供一种能够提供较大拉紧力且拉紧力固定同时又可实现摩擦粘接而且性价比较现有打包机高出很多的全自动打包机。
实用新型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全自动打包机价格较高,现有手持式气动打包机需要人工穿带的问题,提供一种基于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全自动打包装置,该装置的性价比较高。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不足,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基于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全自动打包装置,包括内置有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的机头机构、用于绕带的带槽组件、机头驱动气缸、机架和控制整个打包装置工作的电控系统,机头机构滑动支撑在机架上,带槽组件固定在机架上并与机头机构组成一个闭环绕带框架,电控系统安装在机架上,所述机头机构包括框架、侧移机构、侧移驱动气缸、机头移动机构、穿带到位检测机构、上带槽、下带槽和手持式气动打包机,框架通过机头移动机构滑动支撑在机架上,侧移机构滑动设置在框架内并通过侧移驱动气缸驱动其在框架上往复滑动从而使完成打包的打包带离开机头机构完成单根打包带的打包工作,手持式气动打包机安装在侧移机构上,上带槽、下带槽和穿带到位检测机构均安装在框架上,穿带到位检测机构的检测端设置在上带槽和下带槽之间,打包带一端自带槽组件引出后送入手持式气动打包机,手持式气动打包机穿出后的打包带依次通过下带槽和上带槽后再次进入带槽组件形成闭环并实现自动绕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洛阳中冶建材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洛阳中冶建材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16218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