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移动视频采录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822168964.3 | 申请日: | 2018-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208956202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6-07 |
发明(设计)人: | 刘涛;戴志波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国金源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247;H04N5/232;G06K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信远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04 | 代理人: | 魏晓波 |
地址: | 100190 北京市海淀***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定位标签 摄像头 拍摄 移动视频 控制器 车体 人工手动调节 本实用新型 车体运动 存储装置 拍摄参数 配电箱体 现场环境 预设信息 自动读取 焦距 可移动 智能化 预设 写入 存储 视频 场景 | ||
1.一种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可移动的车体(1),所述车体(1)上设有配电箱体(2)、RFID定位装置、用于拍摄的摄像头(3)和用于存储拍摄视频的存储装置,所述RFID定位装置包括用于读取RFID定位标签以获取采录参数的RFID天线以及与所述RFID天线相连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摄像头(3)相连,并用于根据获取的所述采录参数调节所述摄像头(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3)的数量为两个,一个所述摄像头(3)为全景摄像头(3),另一个所述摄像头(3)为近景摄像头(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上还设有灯具(4),所述控制器与所述灯具(4)相连,并用于根据所述采录参数调节所述灯具(4)的亮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车体(1)包括底座(11)和固定在所述底座(11)上的立柱(12),所述配电箱体(2)安装在所述底座(11)上,所述摄像头(3)和所述灯具(4)安装在所述立柱(12)上。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2)为电动升降杆,所述控制器与所述立柱(12)的升降驱动器相连,且用于根据所述采录参数调节所述立柱(12)的高度。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3)与所述立柱(12)铰接,所述立柱(12)上设有用于调节所述摄像头(3)拍摄角度的转角驱动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转角驱动器相连,且用于根据所述采录参数调节控制所述转角驱动器。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11)下方设有两排滚轮,前排所述滚轮为万向轮,且所述滚轮上设有定位防滑装置。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2)中部设有便于推动所述车体(1)的横向扶手(6)。
9.根据权利要求1至8任意一项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电箱体(2)的外壳为冷轨钢板外壳,所述控制器设在所述配电箱体(2)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移动视频采录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配电箱体(2)内还设有备用电池。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国金源富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国金源富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168964.3/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