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塑胶模脱模机构有效
申请号: | 201822244028.6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93508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9-09-06 |
发明(设计)人: | 史亚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泰精密模具(苏州)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9C45/40 | 分类号: | B29C45/40 |
代理公司: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王桦 |
地址: | 215129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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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底板 司筒针 脱模机构 下端部 本实用新型 顶针板 塑胶模 司筒 活动地连接 复位部件 向上移动 顶出 复位 减小 脱模 外部 移动 | ||
1.一种塑胶模脱模机构,包括底板、位于所述的底板上方的顶针板、下端部连接在所述的底板内的司筒针、套设在所述的司筒针外部下端部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顶针板上的司筒,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司筒针下端部活动地连接在所述的底板上,且所述的司筒针能够相对所述的底板向上移动;所述的脱模机构还包括用于推动所述的司筒针向下复位的复位部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底板上开设有用于穿过所述的司筒针的针孔,所述的底板内设置有与所述的针孔相连通的限位槽;所述的司筒针的下端部连接有司筒针限位部,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位于所述的限位槽内,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能够在所述的限位槽内向下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的直径或宽度大于所述的针孔的直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的直径大于所述的司筒针的直径。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孔上部的孔径大于其下部的孔径。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针孔的孔径从上至下逐渐减小。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位部件包括套设在所述的司筒针外部的套筒,所述的套筒的上端部固定连接在所述的顶针板上,所述的套筒的下端部穿过所述的针孔,并能够抵在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上。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司筒针限位部在所述的限位槽内向上移动的距离为8-12mm。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复位部件与所述的司筒、司筒针同轴设置。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塑胶模脱模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顶针板包括下顶针板、位于所述的下顶针板上方的上顶针板,所述的复位部件的上端部固定连接在所述的下顶针板上,所述的司筒的下端部固定连接在所述的上顶针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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