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边箱涵有效
申请号: | 201822273487.7 | 申请日: | 2018-12-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9621363U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12 |
发明(设计)人: | 李占先;王焕;周庆合;赵海涛;陈爽;高始军;刘磊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F1/00 | 分类号: | E21F1/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韩建伟;谭玲玲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支撑 边箱 密封部 柔性体 体内 水平方向设置 本实用新型 方向设置 密封性能 配合密封 通风通道 依次相连 相邻边 穿设 竖直 围设 箱涵 密封 变形 |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边箱涵。该边箱涵包括依次相连的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第一支撑部沿水平方向设置,第二支撑部沿竖直方向设置,第三支撑部为弧形,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围设形成通风通道,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中的至少一个的端部设置有用于与相邻边箱涵密封的密封部,密封部包括柔性体和骨架,骨架设置于柔性体内。通过在边箱涵的端部设置密封部,密封部包括柔性体和骨架,通过柔性体与相邻的边箱涵配合密封,并利用柔性体内穿设的骨架,提高了密封部的强度,防止了柔性体的变形及脱落,提高了边箱涵的密封性能。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隧道施工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边箱涵。
背景技术
目前,许多国家都把箱涵预制化作为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箱涵预制化也是施工工厂化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提高工程质量和修建速度、降低成本的主要措施。因此,开展隧道与地下工程支护预制技术的研究极为重要和必要,预制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技术效益同样明显:可大幅度地缩短工期;箱涵的工厂化预制保证和提高了结构的质量指标,如强度、耐久性以及防腐蚀、防水等性能;消除了现场浇筑混凝上的诸多弊病;提高了地下工程工厂化施工的技术水平,为施工的标准化、模式化提供了条件;尤其改善了隧道与地下工程的施工环境;降低了成本,符合现代绿色环保的要求,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从国内外预制技术的发展现状看,隧道与地下工程支护预制技术主要是从两方面开展的:一是部分预制技术;二是全部预制技术,目前主要应用在盾构法修建的工程中,其中盾构隧道就是装配式衬砌的典型代表。
国外在隧道与地下工程预制技术方面发展较快,混凝上预制技术亦被广泛应用在明挖法的隧道结构中。从国内隧道与地下工程预制技术发展来看,预制技术主要应用在盾构法修建的工程中,一般为圆形结构,在铁路隧道和公路隧道中也有应用实例,但装配式结构的研究、应用的实例并不多。箱涵组件包括中间的中箱涵以及两侧的边箱涵。
此外,边箱涵作为箱涵组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现有的前后相邻的两个边箱涵的密封性较差,不利于边箱涵的通风,及现有的密封结构存在着易损坏的风险。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边箱涵,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相邻两个边箱涵密封性差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边箱涵,包括依次相连的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第一支撑部沿水平方向设置,第二支撑部沿竖直方向设置,第三支撑部为弧形,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围设形成通风通道,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中的至少一个的端部设置有用于与相邻边箱涵密封的密封部,密封部包括柔性体和骨架,骨架设置于柔性体内。
进一步地,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的端部均设置有密封部,其中,设置在第一支撑部上的密封部为第一密封部,设置在第二支撑部上的密封部为第二密封部,设置在第三支撑部上的密封部为第三密封部;其中,第一密封部、第二密封部和第三密封部依次相连接,或者,第一密封部、第二密封部和第三密封部相间隔地设置。
进一步地,第一支撑部、第二支撑部和第三支撑部的端部均开设有凹槽,位于第一支撑部的端部的凹槽为第一凹槽,以适配第一密封部;位于第二支撑部的端部的凹槽为第二凹槽,以适配第二密封部;位于第三支撑部的端部的凹槽为第三凹槽,以适配第三密封部;第一凹槽、第二凹槽、第三凹槽均相互连通。
进一步地,第一密封部、第二密封部和第三密封部均包括柔性体和骨架,柔性体沿对应设置的凹槽的长度方向延伸设置,骨架沿柔性体的延伸方向穿设于柔性体内。
进一步地,第三支撑部远离通风通道的一侧设置有多个凸台,多个凸台相间隔地设置,以使第三支撑部与隧道内轮廓之间形成空隙。
进一步地,第三支撑部上分别开设有注浆孔和第三连接孔,注浆孔用于向空隙进行注浆,第三连接孔用于将第三支撑部与隧道内壁相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未经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22273487.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轨道交通用通风设备
- 下一篇:一种隧道通风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