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呈包含泡腾型附聚颗粒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形式的组合物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06383.X | 申请日: | 2018-01-26 |
公开(公告)号: | CN11016763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0-14 |
发明(设计)人: | S·R·格拉斯梅尔;J·E·希尔福特;J·D·马卡地;E·P·格兰博格;A·J·德瑞赫;M·S·普拉特;M·W·黑姆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宝洁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8/02 | 分类号: | A61K8/02;A61K8/81;A61K8/04;A61Q19/00;A61Q5/02;A61Q5/10;A61Q5/12;A61Q11/00;A61Q19/02;A61Q19/1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陈扬扬;钱文宇 |
地址: | 美国俄***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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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包含 泡腾型附聚 颗粒 可溶性 固体 结构 形式 组合 | ||
1.一种可溶性固体结构,其包括:
a)多个纤维元件,所述纤维元件包括:
i.10重量%至75重量%的去污表面活性剂;
ii.10重量%至70重量%的水溶性聚合物结构剂;
其中所述多个纤维元件相互缠结或以其它方式彼此缔合以形成所述可溶性固体结构;并且
其中所述纤维元件的至少50%具有小于150微米的平均直径;
b)预成形泡腾型附聚颗粒,其包含:
i.10重量%至70%重量的固体碳酸金属盐;
ii.10重量%至70重量%的固体酸;
iii.0.1重量%至20重量%的粘合剂;
其中纤维元件与泡腾型附聚颗粒的比率为1:0.05至1:2。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纤维元件与泡腾型附聚颗粒的比率为1:0.05至1:0.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剂包含:
i.一种或多种第I类表面活性剂,其中第I类包括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
ii.一种或多种第II类表面活性剂,其中第II类包括选自下列的表面活性剂:两性表面活性剂、两性离子表面活性剂、以及它们的组合;
其中第I类表面活性剂与第II类表面活性剂的比率为90:10至30:7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可溶性固体结构在手中溶解方法中在小于15个行程中溶解。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泡腾型附聚颗粒包含0.1重量%至15重量%的湿润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泡腾型附聚颗粒包含1重量%至7重量%的湿润剂。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可溶性固体结构包括具有小于20微米的平均直径的纤维元件。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可溶性固体结构是选自下列的个人护理制品:手部清洁结构、洗发水、毛发调理剂、毛发颜色处理结构、面部清洁结构、身体清洁结构、剃刮准备结构、牙齿护理结构、包含药物或其它皮肤护理活性物质的个人护理结构、保湿结构、防晒结构、去头皮屑结构、含维生素的结构、含α-羟基酸的结构、除臭结构、含香料的结构以及它们的组合。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可溶性固体结构还包含一种或多种选自下列的活性剂:皮肤处理活性物质、发热剂、颜色指示剂、硅氧烷、有机调理油、香料、风味剂、感觉剂、甜味剂、口腔护理活性物质以及它们的组合。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包含20重量%至65重量%的去污表面活性剂。
11.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可溶性固体结构具有0.03克/立方厘米至0.50克/立方厘米的堆积密度。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水溶性聚合物结构剂选自聚环氧烷、聚乙烯醇、聚丙烯酸酯、丙烯酸和甲基丙烯酸的共聚物、聚乙烯基甲基醚、聚乙烯基甲酰胺、聚丙烯酰胺、聚乙烯基吡咯烷酮、淀粉和淀粉衍生物、支链淀粉、明胶、羟丙基甲基纤维素、甲基纤维素、羧甲基纤维素、它们的盐及组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一种或多种水溶性聚合物结构剂具有20,000g/mol至500,000g/mol的重均分子量。
14.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溶性固体结构,其中所述聚合物结构剂为聚乙烯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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