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杂环化合物和使用其的有机发光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13760.2 | 申请日: | 2018-07-20 |
公开(公告)号: | CN110366554B | 公开(公告)日: | 2022-12-27 |
发明(设计)人: | 李征夏;李东勋;朴胎润;赵圣美;许东旭;郑珉祐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LG化学 |
主分类号: | C07D495/04 | 分类号: | C07D495/04;C07D491/048;C07D307/91;H01L51/00;H01L51/50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赵丹;郑毅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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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杂环化合物 使用 有机 发光 器件 | ||
1.一种由下式1表示的化合物:
[式1]
在上式1中,
X1为O或S,
R1为氢,
L1为直接键,
L2为直接键、或者
Y1、Y2和Y3各自独立地为N或CR2,条件是它们中的至少一者为N,R2为氢、或者C1-60烷基,
Ar1和Ar2各自独立地为选自下式中的任一者:
以及
各Het独立地为由下式1-1表示的基团:
[式1-1]
其中,在上式1-1中,
X2为O、S或CR’R”,
R’和R”各自独立地为氢、或者C1-60烷基,
Za、Zb、Zc和Zd各自独立地为N或CH,条件是在各式中它们中的至少两者为N,
各R3独立地为氢或者选自下式中的任一者:
l独立地为1或2,
前提是,所述化合物不为以下化合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由式1-1表示的基团为选自由下式1-1-1至1-1-4表示的基团中的任一者:
[式1-1-1]
[式1-1-2]
[式1-1-3]
[式1-1-4]
其中,在上式1-1-1至1-1-4中,
X2、R3和l如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由式1-1表示的基团为选自下式中的任一者:
其中
R3如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以及
l为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为选自由下式2至5表示的化合物中的任一者:
[式2]
[式3]
[式4]
[式5]
其中,在上式2至5中,
X1、L1、L2、Het、Y1、Y2、Y3、R1、Ar1和Ar2如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化合物,其中由式1表示的化合物为选自由下式7至9表示的化合物中的任一者:
[式7]
[式8]
[式9]
其中,在上式7至9中,
X1、L1、L2、Het和R1如权利要求1中所限定。
6.一种化合物,其为选自下式中的任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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