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经涂覆的纤维及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18016.1 | 申请日: | 2018-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0418813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5-24 |
发明(设计)人: | C·O·凯罗博;J·A·兰多尔夫;D·F·贝里 | 申请(专利权)人: | 巴斯夫欧洲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K3/22 | 分类号: | C08K3/22;C08K5/20;C08K7/02;C08K9/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王丹丹;刘金辉 |
地址: | 德国莱茵河***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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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经涂覆 纤维 方法 | ||
1.一种用于聚合物强化的经涂覆的纤维,所述纤维包含:
A.具有250至3,000的丹尼且基于所述经涂覆的纤维的总重量以80重量%至99.8重量%的量存在的纤维;以及
B.围绕所述纤维布置并包含支化聚乙烯亚胺且基于所述经涂覆的纤维的总重量以0.2重量%至20重量%的量存在的涂层。
2.如权利要求1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具有300至2,000,000的重量平均分子量。
3.如权利要求1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具有0.30至0.85的支化度,如经由13C-NMR于D2O中所测定。
4.如权利要求2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具有0.30至0.85的支化度,如经由13C-NMR于D2O中所测定。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基于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中存在的100%的所有基团包含30%至45%的线性基团、20%至30%的树突基团及30%至45%的末端基团,如经由13C-NMR于D2O中所测定。
6.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经由用脂肪酸酰胺化、用氧化烯烷氧基化和/或通过用丙烯酸和/或马来酸羧化进一步改性。
7.如权利要求5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支化聚乙烯亚胺经由用脂肪酸酰胺化、用氧化烯烷氧基化和/或通过用丙烯酸和/或马来酸羧化进一步改性。
8.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涂层进一步包含选自以下的表面活性剂:聚氧化烯、烷基聚氧化烯、聚氧乙烯去水山梨醇单月桂酸酯、烷基聚葡萄糖苷、烷基聚葡萄糖苷的阴离子衍生物、脂肪醇、脂肪醇的阴离子衍生物及磷酸酯。
9.如权利要求5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涂层进一步包含选自以下的表面活性剂:聚氧化烯、烷基聚氧化烯、聚氧乙烯去水山梨醇单月桂酸酯、烷基聚葡萄糖苷、烷基聚葡萄糖苷的阴离子衍生物、脂肪醇、脂肪醇的阴离子衍生物及磷酸酯。
10.如权利要求6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涂层进一步包含选自以下的表面活性剂:聚氧化烯、烷基聚氧化烯、聚氧乙烯去水山梨醇单月桂酸酯、烷基聚葡萄糖苷、烷基聚葡萄糖苷的阴离子衍生物、脂肪醇、脂肪醇的阴离子衍生物及磷酸酯。
11.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选自聚合纤维、天然纤维、玻璃纤维、陶瓷纤维、金属纤维、碳纤维、矿物纤维、复合纤维及其组合。
12.如权利要求11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复合纤维为碳复合纤维。
13.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包含聚合物。
14.如权利要求4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包含聚合物。
15.如权利要求5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包含聚合物。
16.如权利要求8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包含聚合物。
17.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为聚芳酰胺纤维。
18.如权利要求4的经涂覆的纤维,其中所述纤维为聚芳酰胺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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