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车载显示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27428.1 | 申请日: | 2018-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46040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4-18 |
发明(设计)人: | 大石利治;佐藤弘章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B60R1/26 | 分类号: | B60R1/26;B60R1/25;F21S2/00;G02F1/13;G02F1/13357;H04N7/18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载 显示装置 | ||
1.一种车载显示装置,能够设置于车辆的车厢内,所述车载显示装置具备:
液晶面板,其显示被摄像机拍摄到的所述车辆外的图像;以及
光源,其对所述液晶面板进行照明,
其中,所述光源的最大亮度的方向是穿过预先对所述车辆设定的视线范围内的方向,所述视线范围用于统计性地表示驾驶员的眼睛的位置的分布,
在示出用极角和方位角表示的各方向的所述光源的亮度的亮度分布图中的等亮度曲线的长边方向以及在所述亮度分布图上表示穿过所述液晶面板的中心的、所述视线范围的各切线的极角和方位角的点的集合的长边方向向同一侧倾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的最大亮度的方向是相对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面的法线方向而言的斜上方向。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的最大亮度的方向是穿过所述视线范围的中心的方向。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面的法线方向是穿过所述视线范围外的方向。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面的法线方向是穿过所述视线范围的内侧的方向。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视线范围的外形的至少一个点处的所述光源的亮度为所述光源的最大亮度的50%以上。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从所述液晶面板的中心观察的所述视线范围的外形的各位置的方向上的所述光源的亮度为所述光源的最大亮度的50%以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载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光源具备:
面状发光部,其从发光面射出光;以及
反棱镜形状的棱镜片,其配置于所述面状发光部的所述发光面上,在所述发光面侧具有棱镜面。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未经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27428.1/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用于警示灯的光学系统
- 下一篇:车载用照相机